600549 : 厦门钨业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14 00:00:00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4-005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                 

           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和厦门证监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                   

           (厦证监发[2014]7号)等文件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历                    

           年承诺事项和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                  

           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未发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联方等正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所作承诺:      

               公司原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公司现控股                 

           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承诺:福建冶金及其自身控制的企                  

           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               

           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                 

           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并承诺若本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                

           务领域,发行人享有优先权,福建冶金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日,福建冶金严格履行了承诺。               

               2、福建冶金于2012年6月11日承诺:           

                                                         1

               (1)未来如有新的钨资源投资项目,只要项目符合上市公司投资管理规范要求及监管要               

           求,福建冶金承诺优先由厦门钨业进行投资;         

               (2)为不影响厦门钨业正常矿业开发,福建冶金承诺今后不从厦门钨业抽调骨干管理人               

           员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的钨资源勘探及矿山开发事宜;              

               (3)为协助提高厦门钨业原料保障能力,福建冶金将促使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将               

           其下属矿山生产的钨精矿在同等价格下优先销售给厦门钨业。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本公告刊登日,福建冶金严格履行了承诺。               

               3、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于                     

           2012年12月4日承诺:       

               (1)福建稀土集团拟在未来12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2012年12月4日起算)根据市                     

           场行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               

           总额的0.5%、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含2012年12月4日本次已增持股份);                     

               (2)福建稀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后续增持计划实               

           施时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履行期限:福建稀土集团增持计划承诺履行期限为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12                   

           月4日。福建稀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不减持承诺履行期限为                  

           2012年12月4日至2014年6月4日。            

               承诺履行情况: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情况如下:福建稀土集团于2012年12月4                   

           日至2013年12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6,459,5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5%;截至本公告刊登日,福建稀土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福建省潘洛                  

           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2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