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49:厦门钨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6 01:24:1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主要履行了以下工作: 1、2018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厦门钨业总裁班子及成员2015-2017年任期考核工作报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2017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评的报告》、《关于修订 <年薪制实施方案> 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获得超额利润给与员工奖励的办法> 的议案》、《关于向股东大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向股东大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等议案。 2、2018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总裁班子部分成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修订 <工资总额控制办法> 的议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议案。 3、2019年2月25日,委托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公司由人事部、财务部、监察部、综合业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公司总裁班子2018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2019年4月11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考核组提供的《厦门钨业总裁班子2018年度绩效考核报告》,认为该报告恰如其分地对总裁班子及其成员2018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 4、2019年4月11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依据《年薪制实施方案》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财务数据计算的高管人员的年薪进行了审核, 编制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2018年度公司高管人员业绩考评的报告》,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5、2019年4月11日,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托监察审计部核查了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果表明披露情况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未发现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委员签名: 倪龙腾 洪茂椿 侯孝亮 2019年4月11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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