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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关于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及香港商欣威旺电子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1-17 00:00:00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
 2014-00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及香港商欣威旺电子有限公司                     

                                         台湾分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公司深圳市汇创              

                 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及全资公司香港商欣威旺电子有限公司台             

                 湾分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分公司”)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2014年1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汇创达向招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申请1000万元             

                 人民币额度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2014年1月16日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港商欣威旺电子有限公司台            

                 湾分公司向供应商申请账期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台湾分公司向供应商申请              

                 500万美元账期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美元,担保期限6个                

                 月。 

                      目前,公司持有汇创达60%的股权,为汇创达的控股股东;自然人李明持有              

                 汇创达40%的股权,汇创达股东李明按其持有的汇创达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本次担             

                 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汇创达就该担保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担保。            

                      台湾分公司是欣旺达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在台湾的分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    2 月 2 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2厂房一楼东北              

                                  面、二楼西面、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旺   

                      注册资本:650万元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导膜开关、金属薄膜按键、导光膜、手机按键背光膜组、显               

                 示屏背光膜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               

                 止的项目)  

                      截至  2013 年 9月  30日,汇创达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为             

                 5,008.00万元,净资产为3,711.61万元,负债总额为1,296.39万元,资产负债率              

                 25.89%,2013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388.82万元。           

                      2、香港商欣威旺电子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名称: 香港商欣威旺电子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    12 月 13日 

                      注册地点:台北市内湖区洲子街58号2楼         

                      法定代表人:王威  

                      注册资本:1000万新台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经营范围:电信器件批发业、电池批发业、电子材料批发业            

                      截至 2013 年 9月  30日,   台湾分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为        

                 1,296.30万新台币,总负债439.70新台币,资产负债率为33.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汇创达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           

                 和金额依据汇创达与招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            

                 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台湾分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欣威电子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公司作为           

                 作为担保方为被担保方台湾分公司向其供应商申请500万美元账期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期限六个月。担保即从欣旺达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台湾分公司和              

                 各供应商签订合同日起开始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汇创达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台湾分公司是欣旺达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欣威电           

                 子有限公司在台湾的分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             

                 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汇创达及台湾分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快速发展,实现公司整体             

                 经营战略目标,汇创达其他股东李明以其持有的汇创达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本次担            

                 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汇创达就该担保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担保,公司对汇             

                 创达/台湾分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对等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汇创达及台湾分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            

                 其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汇创达及台湾分公司的发展。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的控股/全资股东,已采取相关措施以防范此次担保的风险,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            

                 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汇创达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台湾分公司向供应商申请500万美元账期额度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4年1月    15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本次为汇创达/          

                 台湾分公司提供的担保生效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累计的对外担保金额约合                

                 4048.45万元人民币(美元按2014年1月1日汇率6.0969折算),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32%。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1月1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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