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
2016-11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9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明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明旺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王明旺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该辞职报告将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生效。详见2016年9月19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董事、高管辞职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慈善捐赠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更好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建立和谐的企业文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进一步规范公司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公益活动和慈善事业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慈善捐赠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慈善捐赠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含7.8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次股东大会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 考虑目前债券市场变化情况,根据上述批准及授权,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方式”和“担保事项”予以确定: 发行方式确定为: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将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完成发行。 担保事项确定为: 本次公司债券总额7.8亿元,将采用全额担保方式进行增信。其中6亿元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8亿元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第1项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 29日 附: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威,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研修班结业。1994年9月至1997年12月,任佳利达电子加工厂副总经理;1997年12月与王明旺先生共同创办欣旺达,任欣旺达营销总监;2008年8月至2014年9月,任欣旺达董事、副总经理;现担任深圳市欣威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欣旺达下属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威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有公司股份131,500,000股,占本公司现总股本1,289,724,000股的10.20%。王威先生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为兄弟关系,王威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慈善捐赠管理办法>
欣>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