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
2017-113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欣旺达”)于2017年8
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会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17年半年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拟提名袁会琼、周颖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后,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了确保监事会的相关运作,第三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公司东莞锂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袁会琼:女,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
位。2006年7月至今,历任欣旺达总经理秘书、采购部经理、审计部经理、审
计部总监。现任欣旺达监事会主席。
袁会琼女士持有公司400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袁会琼女士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周颖:女,199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
位。2014年7月至今,历任欣旺达项目助理工程师、总经理秘书、投资专员。
现任欣旺达监事。
周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
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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