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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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8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会琼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欣旺达拟使用自有资金与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新建浙江欣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及欣旺达出资新建全资子公司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暂定名)。此次欣旺达与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新建欣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欣旺达出资新建全资子公司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主要是出于公司战略发展考虑,有利于提高公司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及区域化生产能力布局,进一步保障客户的采购需求,将会对锂离子电池业务拓展及公司战略的实施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同意欣旺达与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共同出资新建浙江欣旺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同意欣旺达出资新建全资子公司浙江欣旺达电子有限公司的事项。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主要系为了增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推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次提供反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反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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