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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01:08:17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 <欣> 2020-076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日产自动车株式会社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的全资子公司欣旺达 电动汽车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电动汽车”或 “公司”)与日产自 动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产”)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 录》”)属于双方意愿表示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未就相关合作事 项签署或达成任何实质性的有约束力的协议、承诺或其他安排。《备忘录》仅表 示开始探讨某些合作意向,最终合作方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的具体内容条款 为准。该《备忘录》不代表正式协议的必然达成,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备忘录》阐述了双方共同探讨的合作意向,不会直接影响欣旺达的经 营业绩指标,短期内不会为欣旺达的业绩带来变化。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欣旺达电动汽车此前收到雷诺-日产联盟的供应商定点通知书。截至本 公告日,欣旺达电动汽车尚未向日产就上述定点通知书开始正式批量供货,定点 通知书对应的订单数量、具体下单时间、产品单价等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书面计划,预计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或公告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备忘录》相关事项无需提交欣旺达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一、《备忘录》签署基本情况 (一)《备忘录》签署背景 2019年4月2日,欣旺达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欣旺达全资子公司欣旺达电动汽车参与了雷诺(Renault)-日产(Nissan)联盟(以下简称“雷诺日产”)组织的电动汽车电池采购活动,并收到了雷诺日产发出的供应商定点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日,欣旺达电动汽车尚未向日产就上述定点通知书开始正式批量供货,定点通知书对应的订单数量、具体下单时间、产品单价等仍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次为加强双方业务合作,欣旺达电动汽车与日产于近日签订了《备忘录》,拟联合研发下一代日产电动汽车e-POWER的电池。双方同时将会讨论开发高效的生产系统,以确保联合开发的汽车电池具有稳定的供货能力。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日产于1933年在神奈川县横滨市成立,目前在全球(包括中国和日本)设有汽车制造基地,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产品的制造、销售和相关业务。1999年,雷诺与日产汽车结成独立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广泛的领域中展开战略性的合作,日产通过联盟将事业区域拓展至全球,其经济规模大幅增长。日产正在推进电动化,并重点聚焦于电动汽车及电子动力技术。日产预计截至2023财年年底,电动汽车年销量将超过100万辆,其中包括e-POWER和纯电动汽车。 (三)签订《备忘录》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备忘录》对交易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四)签订《备忘录》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备忘录》属于意向性协议,暂无需履行外部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基于双方的合作与发展意愿,双方签署的《备忘录》拟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拟联合研发下一代日产电动汽车e-POWER的电池,同时双方将会讨论开发高效的生产系统,以确保联合开发的汽车电池具有稳定的供货能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日产的本次合作意向,将促成双方在混合动力汽车电池产业上的更好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本次合作意向通过最终的合作协议加以落实。 本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对欣旺达 2020 年度业绩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后 续如双方签订正式协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 1、欣旺达电动汽车与日产签署的《备忘录》仅属于双方意愿表示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未就相关合作事项签署或达成任何实质性的有约束力的协议、承诺或其他安排。《备忘录》仅表示开始探讨某些合作意向,最终交易方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的具体内容条款为准。该《备忘录》不代表正式协议的必然达成,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欣旺达最近三年未签订其他战略合作协议。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明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计划,预计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或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双方尚未就相关合作事项签署或达成任何实质性的有约束力的协议、承诺或其他安排;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关于本《备忘录》所涉及相关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6 月 22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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