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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为子公司金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6 08:00:00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6-05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金泉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金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泉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加快金泉公司“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及集成系统项目”的建设,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拟通过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向金泉公司提供借款1.05亿元。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担保期限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借款合同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借款期限为10年),同时金泉公司就该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
    本次对金泉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金泉公司的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荆门高新区荆南大道68号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4日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2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以上均不含危化品和国家专项规定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金泉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3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40,578,184.78             157,711,295.71
负债总额                               232,113,434.23              48,194,930.5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000,00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70,307,798.82              38,989,295.11
净资产                                  108,465,349.95             109,516,365.19
           项目                    2016年1-3月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11,665,284.24              23,800,569.66
利润总额                                -1,053,094.62              -5,020,532.44
净利润                                   -1,053,094.62              -5,020,532.44
    以上2015年12月31日及2015年度的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3月31日及2016年1-3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借款合同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借款合同期限为10年)。
    3、担保金额:1.05亿元人民币
    4、反担保方式:金泉公司以其拟购买的设备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的协议或相关文件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金泉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加快金泉公司“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及集成系统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速扩大金泉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其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金泉公司就该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
    (二)独立董事意见
    1、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是为了加快金泉公司“新能源车用动力电池及集成系统项目”的建设,扩大金泉公司的业务规模,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金泉公司的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5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9.55%。
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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