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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09:52:00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7-09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泉”)进行增资扩股并引入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新增投资者,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金泉股本将由25,000万元变更为27,812.5万元,公司持有湖北金泉82.70%的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扩股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3318878304

    住所: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5-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江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政府委托的土地储备经营、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政府委托的土地储备经营、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67,630.43                 596,752.84

负债总额                                     282,114.05                 505,134.22

净资产                                        85,516.38                  91,618.62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23.94                   8,821.81

净利润                                            112.33                   6,102.25

    备注:上述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1-9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

    根据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因素判断,其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0500011598

    住所:荆门高新区荆南大道6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注册资本:23,0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7月4日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以上均不含危化品和国家专项规定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锂原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04,598.44                 222,357.88

负债总额                                      78,586.43                 196,401.90

应收款项                                       3,227.30                   1,975.28

净资产                                        26,012.01                  25,955.97

             项目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15,403.86                  17,701.02

营业利润                                       2,010.84                     -60.32

净利润                                          2,060.37                     -56.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9.55                 -11,521.00

    备注:上述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审计并出具致同审字(2017)第310FC00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7年1-9月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单位:万元

                                            增资前                 增资后

序

                 股东名称                       持股             新增出资 持股比

号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额       例

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3,000  92%   23,000       -      82.70%

2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00    8%     2,000               7.19%

3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2,812.5   2,812.5  10.11%

                   合计                25,000  100%  27,812.5  2,812.5   100%

    备注:2016年6月,子公司湖北金泉取得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夹层投资款2,000万元,按年1.2%的收益率计算收益(该收益作为其优先收益权,即使湖北金泉其他股东无收益也需无条件满足该收益)。该笔投资款的回购期限从2019年3月1日起至2026年3月1日止。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额占湖北金泉8%的股权(该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目前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四、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根据子公司湖北金泉现有业务运营和盈利现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增资扩股的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协议,拟签订的《关于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各方

    甲方: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1: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2: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合同方在本协议中单独称为“一方”,合并称为“各方”,其中丙方1和丙方2,合称为丙方。

    (二)增资扩股方案

    乙方以对甲方的转股债权720,000,000元和货币资金180,000,000元,共计

900,000,000元向甲方出资,其中人民币28,125,000元作为注册资本,将占甲方本次增资扩股后注册资本的10.11%,其余人民币871,875,000元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甲方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8,125,000元,增资扩股后甲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8,125,000元。

    (三)付款条件

    在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将转股债权转化为对甲方的股权,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账务调整。在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乙方根据甲方的付款计划将出资款中的现金出资部分,即18,000万元缴付至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监管账户内。

    (四)公司治理

    1、本次增资后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丙方1委任;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由丙方1委任。

    2、各方同意,在乙方作为甲方股东期间,对于公司税后利润净额,在依法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或任意公积金之后,不进行利润分配。如乙方和丙方对利润分配另有约定,以约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且公司批准之日起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次增资扩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湖北金泉增资扩股并引入荆门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新增投资者,改善湖北金泉和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湖北金泉和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持有湖北金泉的股权比例为82.70%,仍为湖北金泉控股股东。公司放弃此次增资优先认缴权,不影响公司对湖北金泉的实际控制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湖北金泉进行增资扩股,主要是出于优化公司和湖北金泉财务结构的目的。同时,湖北金泉较快地获得大量资金,有助于改善财务状况,增强综合竞争力。本次增资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同意湖北金泉进行增资扩股。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八、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增资扩股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湖北金泉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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