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9-09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2019年7月19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7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董事刘建华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刘建华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93)。 本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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