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72:中炬高新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股票简称:中炬高新 证券代码:600872 编号:2014-018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9层)
2014年【9】月【19】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735号文核准,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发行人”、“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9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
于总发行面值的50%。
2、中炬高新本期发行面值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评级为AA。截至2013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238,481.80万元,根据2014年半年报,公司合
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247,280.43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2011年、2012年
和2013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047.31万元、
12,570.88万元和21,283.78万元,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633.99万元,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
关规定。
4、本期债券无担保。
5、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20%-6.90%,
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情况在
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9月22日(T-1日)13:00-15:00
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9月23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
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
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由发
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
下发行”中“(六)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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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000万元和4.9亿元。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
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公开发行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
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8、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90”,简称为“14中炬0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
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
限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90”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22318”。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
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
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的整数倍,保荐
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
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
行时间、认购办法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
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
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
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
书摘要刊登在2014年9月19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
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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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中炬高新、发行人、公司、 指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 指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托管理人、中山证券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本期债券 指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首日(T日)、网上认购 2014年9月23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指
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上认购的日期以及网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根据承销团协议组织的、
承销团 指 由签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众投资者 指 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
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 指 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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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二)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500万张)。
(三)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张。
(四)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5年。
(六) 票面利率: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5年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
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
定。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5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
(七)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
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
总额本金。
(八)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
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安排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九)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本期债券发行规
模的2%和9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
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总量
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
回拨。
(十)本次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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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下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十一)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十二)发行首日:2014年9月23日。
(十三)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4年9月23日。
(十四)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五)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9月23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六)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七)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八)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综合评定,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十九)发行人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
益为238,481.80万元,根据2014年半年报,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247,280.43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3,047.31万元、12,570.88万元和21,283.78
万元,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633.99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
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二十)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山证券组织承销团,
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债券认购金额不足5亿元的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
额包销。
(二十二)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三)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级,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
有关部门最终批复,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交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上市时间: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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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五)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
(2014年9月19日)
T-1日 网下询价
(2014年9月22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上认购日
(2014年9月23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上向网下回拨日(如有)
T+1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2014年9月24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2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
(2014年9月25日) 户
T+3日 网下发行注册日
(2014年9月26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询价对象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20%~6.90%,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
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在上述利率询价
区间内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5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机构投
资者必须在2014年9月22日下午13:00至15:00之间将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中炬高新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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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
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
及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 手
的必须是10,000 手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
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提交两
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
后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4年9月22日(T-1日)13:00-15:00时之间将
如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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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
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4年9月23日(T日)《中国证券报》、上交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公司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
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公司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额为5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2%,即1,000
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
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次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4年9月23日(T日)上交所交易系统
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
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发行代码为“751990”,简称为“14中炬01”。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
得到满足,上交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
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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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
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
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
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4年9月23日(T日)之
前开立上交所合格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
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2014年9月23日(T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
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交所
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
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认购后
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额为5亿元,网下发行数量预设为本期债券发行规模的98%,即4.9
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
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总量不足,则
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本次发行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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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的整数倍,每家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网下发行认购日为2014年9月23日
(T日)至2014年9月25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4年9月2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
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
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利率询
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
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
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
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
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
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有权对根据上述配售原则
确定的配售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4年9月25日
(T+2日)17: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机
构投资者全称”和“14中炬01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
款凭证。若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4年9月25日(T+2日)17:00之前缴足认购款,保荐
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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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单位: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账号:337010100100383005
大额支付号:309584005014
联系人:彭雯,杨健飞
联系电话:0755-82520746,0755-82520415
(八)网下发行注册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4年9月26
日(T+3日)的10:30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交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
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4年9月25日(T+2日)17: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
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
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
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发行人
名称: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炜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
联系人:彭海泓
联系电话:0760-85596818
传 真:0760-8559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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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13号江苏大厦B座15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周文地、彭雯、杨健飞)
联系电话:0755-83175806、0755-82520415、0755-82520746
传 真:0755-83276451、0755-825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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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
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包括移动电话)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6.20%-6.9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9月22日(T-1日)13:00-15:00之间连同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
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 承销商)
处,传真:0755-83276451、0755-82520415;电话:0755-83175806、0755-82520415、
0755-82520746。联系人:周文地、彭雯、杨健飞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
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
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
意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保荐人(主
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
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
(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
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保荐人(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
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5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5亿元(含5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本期债券申购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
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
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5.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40% 1,000
4.50% 2,000
4.60% 3,000
4.70% 4,000
4.8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4,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
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
一概无效。传真:0755-83276451、0755-82520415;电话:0755-83175806、0755-82520415、
0755-8252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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