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  财经  >  沪深港美  >  锂电池  >  振华科技
振华科技: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08 00:00:00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
  所涉及该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219号
               (共一册,第一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目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2
     评估报告摘要...... 3
     评估报告正文...... 5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 5
        二、评估目的 ...... 9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4
        五、评估基准日 ...... 14
        六、评估依据 ...... 14
        七、评估方法 ...... 1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7
        九、评估假设 ...... 30
        十、评估结论 ...... 3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3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5
        十三、评估报告日 ...... 36
     评估报告附件...... 37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被评估单位和委托方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拟增资扩股,需对所涉及的该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包括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109.35万元;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414.3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6,695.04万元。
     企业使用的36项专利技术,证载权利人为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但根据股东之间的约定,该部分专利技术属于股东之一李树军所有,故专利技术不纳入本次的评估范围。
     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结论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振华新能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109.35万元,评估价值为25,181.72万元,增值额为1,072.37万元,增值率为4.45%;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414.30万元,评估价值为17,413.81万元,减值额为0.49万元,减值率为0.003%;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695.0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767.90万元,增值额为1,072.86万元,增值率16.02%。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767.90万元。
     本评估报告仅为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起一年有效。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4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
                          所涉及的该公司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评估报告正文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4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报告委托方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简介
     1.企业简介:
     企业名称: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法定代表人:靳宏荣
     注册资本:46,934.2218万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自产自销电子产品、机械产品;贸易、建筑、经济信息咨询、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及服务,自产自销电子信息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经济技术服务,电力电工产品、断路器、高低压开关柜、电光源产品、特殊灯泡、配电设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5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2.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6月成立,由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733。1997年末总股本为175,000,000股,公司于1998年实施配股,实施配股后总股本增至313,120,000股。2000年12月实施公募增发,增发后总股本增至358,120,000股。2014年4月实施定向增发,总股本增至469,342,218股。截止评估基准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2,939,000              36.13
  2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833,200               1.63
  3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一组合                        4,934,400               1.38
  4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3,199,400               0.89
  5    工行-广发聚瑞股票投资基金                     3,110,800               0.87
  6    农行-大成景阳领先股票投资基金               3,005,700               0.84
        民生银行-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
  7                                                   3,000,000               0.84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广发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8                                                   2,767,710               0.77
        证券账户
  9    长盛成长增值业务投资基金                      2,600,000               0.73
  1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399,900               0.73
     (二)被评估单位简介
      1.企业简况
     企业名称: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能源”)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黄洞玉泉工业区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立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和超级电容器,以及相应储能系统和组件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服务及进出口经营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2.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19日,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由中国振华(集团)科技有限公司和李树军以货币资金方式出共同出资设立。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情况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1,980.00          99
  2    李树军                                          20.00          1
                  合计                                2,000.00         100
     1)第一次增资
     2012年8月17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到5,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000.00万元。双方以货币出资的方式同比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4,950.00          99
  2    李树军                                          50.00          1
                  合计                                5,000.00         100
     截止评估基准日,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化。
     公司的组织架构图: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4.近三年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被评估单位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2011―2014年9月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1-9月
流动资产                65,091,088.01     82,663,785.05     97,530,943.59    129,673,518.01
固定资产                12,217,620.90     27,122,599.92     53,629,172.21     63,567,577.62
在建工程                                               21,386,412.91     38,246,155.20
无形资产                                                  74,800.57       141,880.30
长期待摊费用            4,146,121.31      5,410,271.17    10,377,519.52      8,729,915.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0,894.91       734,422.02
非流动资产              16,363,742.21     32,532,871.09     86,198,800.12     111,419,950.83
资产总计                81,454,830.22     115,196,656.14    183,729,743.71    241,093,468.84
流动负债                71,391,915.48     68,406,972.09    124,200,736.31    174,137,278.4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00,000.00     2,663,000.00         5,750.00
负债合计                71,391,915.48     71,006,972.09    126,863,736.31    174,143,028.4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62,914.74     44,189,684.05     56,866,007.40     66,950,440.44
                          2011―2014年1-9月损益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历史发生数
          项目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1-9月
一、营业收入                   15,003,932.15  101,236,223.99  162,449,787.58  100,531,357.24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8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历史发生数
          项目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1-9月
减:营业成本                   13,674,133.88   80,910,899.51  121,613,269.87   72,888,031.3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5.00     401,926.15     294,891.73
销售费用                         503,950.67   1,916,030.41   2,246,057.34    2,271,648.83
管理费用                        7,868,172.84   12,214,742.45   19,709,953.89   15,604,834.76
财务费用                         727,032.36   1,709,816.44   1,551,062.85    1,137,874.92
资产减值损失                     559,775.47     872,114.70   3,680,423.49     717,653.33
二、营业利润                   -8,329,133.07   3,612,195.48   13,247,093.99    7,616,422.34
加:营业外收入                     4,400.00     627,922.00     308,733.50     800,005.04
减:营业外支出                    15,075.00      18,388.25      58,116.00       4,190.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8,979.74
三、利润总额                   -8,339,808.07   4,221,729.23   13,497,711.49    8,412,237.03
减:所得税费用                                 94,959.92     821,388.14     927,803.99
四、净利润                     -8,339,808.07   4,126,769.31   12,676,323.35    7,484,433.04
     被评估单位2011年度报表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2年度、2013年度及评估基准日报表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为被评估单位的股东。
     (四)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评估目的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需对所涉及的该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本报告评估对象为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资产包括流动资产(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109.35万元;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414.3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6,695.04万元。
     企业使用的36项专利技术,证载权利人为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但根据股东之间的约定,该部分专利技术属于股东之一李树军所有,故专利技术不纳入本次的评估范围。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发表无保留意见。
     (三)企业申报的实物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实物资产包括:存货、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的类型及特点如下:
     1.存货
     存货为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及发出商品。
     原材料主要为吸塑、钴酸锂、聚酯、铝箔、铝盖板、铝壳、电解液、石墨、隔膜、三元材料、粘结剂等,存储于企业仓库内,评估基准日,原材料均能正常使用。
     在库周转材料主要包括环保酒精、梅花螺丝、手指套、拉伸
膜、乳胶手套、一次性口罩等低值易耗品,存储于企业仓库内,评估基准日,在库周转材料均能正常使用。
     在产品为各型号电池组、方型电芯、移动电源、圆柱电芯等,存储于企业各个生产线和仓库内。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0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产成品主要为各型号电池组、方型电芯、移动电源、移动电源等,存储于企业仓库内,评估基准日,产成品均为正常可销售产
品。
     发出商品主要为发往客户的各型号锂电池。
     2.机器设备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
     机器设备主要为自动投料系统、搅拌机、涂布机、空压机、砂磨机、分切机、晶体管焊接机、全自动三门真空烤箱、卷绕机、分选机、绝缘电阻测试仪、化成柜、除湿机、正极连续辊压机、负极连续辊压机等锂电池生产设备和锂离子电池自动检测装�Z、测试
柜、检测柜等检测设备,共865台/套。评估基准日,机器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车辆主要为五十铃货车、帕萨特轿车、别克轿车、别克商务车及江淮牌商务车等,共6辆。车辆在评估基准日均能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为企业各部门办公用电脑、空调、打印机、电子天平等办公设备。评估基准日,电子设备均能正常使用。
     3.在建工程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扩产项目,工程项目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黄洞玉泉工业区振华新能源厂区,包括土建改造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土建改造工程主要为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改造,共15,000.00平方米。设备安装工程主要为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线的设备安装,其中购�Z关键设备仪器、动力设备等432.00台(套)。截止评估基准日,工程大部分已完工,部分设备已投入使用,预计于2014年年底完工。完工后形成年新增18650型锂离子动力电池2,080.00万只的生产能力。
     截止评估基准日,工程尚未全部完工。
     (四)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情况
     企业申报的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企业外购的Altium软件、AutoCAD包以及表外的无形资产。
     1.外购软件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外购软件为企业外购的Altium软件、AutoCAD包,在评估基准日能正常使用。
     2.企业申报的表外无形资产
     表外的无形资产为表外的无形资产为36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
专利证书登记权利人为振华新能源。其中有17项专利技术和19项尚在申请过程中的专有技术。具体如下: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序号         专利名称         分类   状态                      专利号/申请号   授权公告号
                                          日        日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注液方   发明  已公
 1                                     2011/12/19   2013/6/19   201110428178.2   CN103165854A
     式及夹具               专利开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注液夹   实用  已授
 2                                     2011/12/19   2013/1/16   ZL201120534335.3  CN202678451U
     具                    新型权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化成封   实用  已授
 3                                     2012/4/5     2013/4/3   ZL201220145855.X CN202855838U
     口工装橡胶圈            新型权
                           发明  已公
 4   一种锂电池的化成方法                  2011/12/19   2013/6/19   201110428179.7   CN103165941A
                           专利开
                           实用  已授
 5   一种迷宫式密封圈                     2012/3/28    2012/11/21  ZL201220125880.1  CN202545826U
                           新型权
                           实用  已授
 6   一种迷宫式自动补偿密封圈               2012/3/28    2012/11/21  ZL201220125860.4  CN202545825U
                           新型权
                           发明  已公
 7   一种迷宫式自动补偿密封圈               2012/3/28    2013/10/23  201210087995.0   CN103363112A
                           专利开
                           实用  已授
 8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用隔圈               2011/4/26    2011/11/9   ZL201120128889.3  CN202034429U
                           新型权
                           发明  已公
 9   一种非接触式磁力驱动机构               2012/7/3     2014/1/22   201210241008.8   CN103532435A
                           专利开
     一种锂电池荷电状态(SOC)估  发明  已公
10                                     2012/9/2     2014/3/26   201210327663.5   CN103675683A
     算方法                 专利开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   发明  已公
11                                     2013/1/8     2014/7/9   201310005977.8   CN103915589A
     方法                   专利开
                           实用  已授
12   便携式金属针磨削器                    2013/1/14    2013/7/31   ZL201320017495.X CN203092303U
                           新型权
     一种锂离子电池分条刀刀轴   发明  初审
13                                     2013/5/21             201310187243.6
     自动膨胀消隙装置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电池分条刀刀轴   实用  已授
14                                     2013/5/21    2013/10/30  ZL201320275732.2  CN203254005U
     自动膨胀消隙装置         新型权
     一种高能量密度纽扣锂离子   发明  初审
15                                     2013/6/26             201310258503.4
     电池制作方法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扣式电池叠片定   发明  初审
16                                     2013/6/26             201310259259.3
     位方法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静态储能系统自   发明  初审
17                                     2013/7/9             201310285889.8
     由扩展机构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静态储能系统自   实用  已授
18                                     2013/7/9     2014/3/5   ZL201320405491.9  CN203466234U
     由扩展机构              新型权
     一种网版蚀刻法镍片成型工   发明  初审
19                                     2013/7/10             201310288329.8
     艺                    专利  合格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2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序号         专利名称         分类   状态                      专利号/申请号   授权公告号
                                          日        日
     一种锂离子电池浆料搅拌机   发明  初审
20                                     2013/7/17             201310299804.1
     自冷却搅拌轴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电池浆料搅拌机   实用  已授
21                                     2013/7/17    2014/4/9   201320424435.X   CN203525630U
     自冷却搅拌轴            新型权
     一种自由拼装式18650电池组  发明  初审
22                                     2013/7/31             201310327737.X
     支架                   专利  合格
                           实用  已授
23   旋转式密封门                         2014/4/16             ZL201420183190.0
                           新型权
                           实用  已授
24   卷绕机收料槽                         2014/4/16    2014/9/3   ZL201420182933.2  CN203812989U
                           新型权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过充过放   实用  已受
25                                     2014/4/16             201420186131.9
     测试箱                 新型理
     一种抑制锂离子电池极片爆   实用  已受
26                                     2014/6/13             201420313810.8
     边的收料装置            新型理
     一种圆柱电池装配流水线上   实用  已受
27                                     2014/7/25             201420412491.6
     的电池翻转装置           新型理
     一种可自动化装配方形锂离   实用  已受
28                                     2014/8/20             201420470787.3
     子电池隔圈              新型理
     一种锂离子圆柱电池自动底   实用  已受
29                                     2014/10/7             201420572928.2
     部焊接机焊座升降装置      新型理
                           实用  已受
30   一种锂离子电池复合测试针               2014/10/7             201420574001.2
                           新型理
     一种真空烘箱在线湿度测试   实用  已受
31                                     2014/10/7             201420573967.4
     装置                   新型理
     一种真空烘箱在线湿度测试   发明  已受
32                                     2014/10/7             201410520305.5
     装置                   专利理
     一种锂离子电池自动入壳机   发明  初审
33                                     2014/10/25            201410574815.0
     入料夹具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电池自动入壳机   实用  已受
34                                     2014/10/25            201420620094.8
     入料夹具               新型理
     一种抑制锂离子电池隔圈翘   实用  已受
35                                     2014/11/20            201420697296.2
     起的压缩装置            新型理
     一种锂离子圆柱电池防泄漏   实用  已受
36                                     2014/11/20            201420696843.5
     注液杯                 新型理
     根据股东之一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东之一李树军的约定,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包括为简化操作程序,以振华新能源名义申请的专利申请权、以振华新能源名义获取的专利权、在振华新能源使用的专有技术),在出资到振华新能源之前归属于李树军所有。同时双方又约定自振华新能源成立至2013年12月31日,振华新能源累计应完成营业收入20,000.00万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营业目标后一年以内,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李树军根据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在开发产品过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3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含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将技术成果按照评估结果作价出资到振华新能源。
     上述无形资产在研发和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费用化,未进行资本化,因此账面值为零。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当注册资产评估师所执行的资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时,注册资产评估师通常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根据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2014年9月30日。
     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振华科技会议纪要(振华科技纪要[2014]14号)。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4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第2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第8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5号);
     8.《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4.《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中评协[2007]189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7.《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8.《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9.《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中评协[2011]230号);
     10.《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11.《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1051号);
     12.《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
     13.《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1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15.《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16.《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四)权属依据
     1.机动车行驶证;
     2.专利证书;
     3.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5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五)取价依据
     1.机械工业出版社《机电产品报价手册》(2014年);
     2.《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3.《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4.《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5.《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6.《财政部关于印发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 8.评估基准日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9.签订的主要设备购�Z合同; 10.《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 11.《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1995]1041号); 12.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13.中国电子产品网、太平洋电脑网、中关村在线、新浪汽车等网站; 14.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和有关资产调查表;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14]1-00763号审计报告;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6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5.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库。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有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由于上市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在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资产规模以及财务状况都存在差异,相关指标难以获得及难合理化的修正,此外近期市场上没有类似企业股权的交易案例,达不到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条件。 而被评估单位提供了评估范围内资产和负债的有关历史资料、历史年度的经营和财务资料以及未来经营收益预测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评估人员通过分析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以及被评估单位自身的经营现状的初步分析,被评估单位可持续经营且运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的前提和条件均具备,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7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进行评估,并通过对两种方法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的基础上,形成合理评估结论。具体方法分述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 1.流动资产 评估范围内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现金盘点、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询证函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评估人员查阅了被评估单位的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核实了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等资料。 应收票据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3)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很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按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4)预付账款,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调查了解了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对方单位的资信情况等。按照重要性原则,对大额或账龄较长等情形的预付账款进行了函证,并对相应的合同进行了抽查。对于按照合同约定能够收到相应货物或形成权益的预付账款,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5)存货 1)原材料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8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被评估单位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购�Z价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库存原材料库存管理良好、原材料收发有序、无残缺现象。评估人员核查了有关购入发票、明细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确认其存在的真实性及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对于原材料的评估,评估人员通过查阅发票及其他资料,核实企业的原材料属于正常在用材料。 对于正常在用材料,评估值计算公式如下: 原材料评估值=不含税购�Z单价实有数量 对于企业长期未曾使用或者零星使用的原材料,根据企业实际使用状况和有关凭证,通过分析计算,扣除相应贬值额(保留变现净值)后,确定评估值。 2)在库周转材料 对于在库周转材料的评估,评估人员向被评估单位调查了解了在库周转材料的采购模式、供需关系、市场价格信息等。评估人员和被评估单位存货管理人员共同对在库周转材料进行了抽盘,并对在库周转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状况进行了重点察看与了解,最后根据盘点结果进行了评估倒推,评估倒推结果和评估基准日在库周转材料数量、金额一致。 被评估单位在库周转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购�Z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被评估单位的在库周转材料为近期采购,账面单价与市场价格(不含税)较为接近,因此以核实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3)产成品 产成品主要是在评估基准日尚未实现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各型号电池组、方型电芯、移动电源、移动电源等。产成品一般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和税金后,根据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决定是否扣除适当的利润。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根据其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勉强能销售出去的产品,根据其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9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售费用、全部税金和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对于滞销、积压、降价销售产品,根据其可变现净值确定评估值。 产成品评估值=该产品不含税销售金额-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额-适当净利润 4)在产品 在产品核算内容为各型号电池组、方型电芯、移动电源、圆柱电芯等。 对于在产品,按照完工程度的不同,分别进行评估,对于完工程在低于50%的以账面值确定。对于完工程在50%及以上的以市场法进行评估。振华新能源的在产品主要为方形电芯和圆柱电芯,评估人员分析产品全年销售数量的变化,方形电芯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及畅销程度处于正常水平的,确定其适当净利润率为50%;圆柱电芯为企业新研发产品,产品质量不稳定,本次评估对于该部分产品的适当净利润率确定为70%;对于较长时间未继续加工的产品确定其适当数额净利润率为100%。 在产品的评估值=不含税销售金额-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额-税后净利润×完工率×适当净利润扣除率-后续投入产生的利润-后续成本 5)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主要为发往客户的各型号锂电池。 评估人员经核对相关账册及凭证,并根据该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发出商品清单,与发出数量核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于发出商品,采用市场法评估。根据其市场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适当数额的税后净利润确定评估值。 对于发出商品中销售的产品评估方法同产成品评估方法一致,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但对于发出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发出商品,无法核实商品的情况,本次评估以账面值确认,计算公式如下: 发出商品(产品)评估值=该产品不含税销售金额-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额-适当净利润 2.设备类资产的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设备类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根根据各类设备的特点、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成本法法评估。 (1)成本法 成本法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Z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Z全价的确定 ①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重�Z全价确定 对于设备重�Z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Z费(设备购�Z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重�Z全价一般包括:设备购�Z费(设备购�Z价、运输费)、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同时,根据“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设备,设备重�Z全价应该扣除相应的增值税。振华科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故本次评估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重�Z价为不含税价。设备重�Z全价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重�Z全价=设备购�Z费+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 对于相对简单的电子设备,设备购�Z价中已包含运输费,且不需要安装和资金成本,对于这一类电子设备,可采用以下简化公式: 重�Z全价=设备购�Z价-可抵扣的增值税 a.购�Z费 对于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购�Z费由购�Z价、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组成;对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设备购�Z费由购�Z价、运输费组成。 购�Z价 对于大型关键设备,主要是通过向生产厂家咨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格,或参考评估基准日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确定购�Z价;对于小型设备主要是通过查询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报价信息确定购�Z价;对于没有市场报价信息的设备,主要是通过参考同类设备的购�Z价确定。 运输费 运输费是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用。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1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安装调试费 如订货合同中规定由供货商负责免费运输和安装时(在购�Z价格中已含此部分价格),则不加运输及安装费。 如果合同中不包含,则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技术复杂程度,以含税购�Z价为基础,并参考《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1995)1041号文的取费标准,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b.前期及其他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建设投资额,根据行业、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设备费、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的工程包括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一期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0.5年,二期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1年。资金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设备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合理建设工期×贷款基准利率×1/2 ②运输车辆重�Z全价确定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次本故中车辆的购�Z价为不含税价格。 车辆重�Z全价由购�Z价(不含税)、购�Z附加税、其他费用等三部分构成,计算公式如下: 车辆重�Z全价=车辆购�Z价(不含税)+车辆购�Z税+其他费用 车辆购�Z税=车辆不含税售价×10%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于专用设备和通用机器设备,主要依据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2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理论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②对于电子设备、空调设备等小型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对于大型的电子设备还参考其工作环境、设备的运行状况等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 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调整系数 ③对于车辆,主要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以车辆行驶里程、使用年限两种方法根据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查情况进行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使用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 限)100% 行驶里程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理论成新率=Min(使用年限成新率,行驶里程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3)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Z全价综合成新率 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主要是土建工程,采用成本法评估,为避免资产重复计价和遗漏资产价值,结合土建工程特点,针对各项土建工程类型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评估方法: 开工时间距基准日半年以上的在建项目,如账面价值中不包含资本成本,加计资金成本。如果账面值与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的,根据评估基准日价格水平进行调整工程造价。 资金成本=(申报账面价值-不合理费用)×利率×工期/2 其中:利率按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 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要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基本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3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对企业外购软件根据其他无形资产的特点、评估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振华科技拥有36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其中有17项专利技术和19项尚在申请过程中的专有技术。 对于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根据股东之一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东之一李树军的约定,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包括为简化操作程序,以振华新能源名义申请的专利申请权、以振华新能源名义获取的专利权、在振华新能源使用的专有技术),在出资到振华新能源之前归属于李树军所有。同时双方又约定自振华新能源成立至2013年12月31日,振华新能源累计应完成营业收入20,000.00万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营业目标后一年以内,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李树军根据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在开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含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将技术成果按照评估结果作价出资到振华新能源。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部分专利技术尚未出资到企业,故在成本法评估时对该部分无形资产未进行评估。 5.长期待摊费用 评估人员调查了解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原因,查阅装饰装修的相关资料,核实其真实性、账面价值的准确性及摊销是否正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6.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系企业核算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该金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适用的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其次,查询企业适用的所得税政策和执行的会计制度,核实引起时间性差异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于因为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产生的递延资产不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4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予确认;对于关联方交易计提的坏账准备所产生的递延资产不予确认;对于因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产生的递延资产不予确认;对于其他递延资产根据其是否能够抵扣所得税来确定评估值。 7.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各项目明细表及相关财务资料,对账面值进行核实,以核实无误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8.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为递延收益,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的补贴文件,根据补贴文件核实入账凭证,上述款项为政府对于企业相关的补助款,并非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递延收益以实际需缴纳的所得税作为评估值。 (二)收益法 振华新能源主营业务是生产销售锂离子电池,按产品类别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为方形电芯、圆柱电芯,根据企业历史年度的收益情况来看,企业的收益能力较好,具备收益法预测条件,可采用收益法。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法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Z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归属他人的专利资产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5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n F F(1g) i n P i n i1(1r) (rg)(1r)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i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K(1t) e d ED E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 rMRPβr e f c 其中:rf:无风险利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在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6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包括溢余现金,综合考虑企业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各项费用资金周转次数,经综合分析计算确定评估基准日的溢余资产。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部分预付账款、部分其他应收款、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等;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中的工程款及设备款、其他应付款中的厂房租金和利息支出等以及其他非流动性负债的政府补助款项,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2.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25日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2014年12月3日,我公司与委托方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协议,并与委托方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二)前期准备 1.准备培训材料及拟定评估方案 根据评估目的,准备培训资料、制定评估方案和计划,并根据评估方案拟定收集资料提纲。根据评估方案和计划,成立评估小组。 根据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分布和资产量,我公司根据评估计划组成了评估小组,并配备了相关专业的评估技术人员。 2.项目培训 (1)对企业人员的培训 对被评估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人员理解并做好资产评估材料的填报工作,确保明细表格申报的质量,我公司派专人对填表中问题进行解答。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7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2)对评估人员的培训 为了保证评估技术方案的贯彻落实,对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估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6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资产核实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的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申报表”有无漏项等,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申报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8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车辆、专利技术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件。 2.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管理结构; (2)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3)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和财务预测信息; (4)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5)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6)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7)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四)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评估报告草稿。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评估报告草稿一审后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客户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评估报告正式稿并提交委托方。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政策性征收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本次评估不考虑与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系的其他抵押、质押、担保、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事项评估基准日后可能发生的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承租的物业在合同到期后能够继续执行。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0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能继续无偿使用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归属于李树军所有的专利技术。 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本次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并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一)收益法评估结果 振华新能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109.35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414.3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695.04万元。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253.54万元,增值额为2,558.50万元,增值率为38.21%。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振华新能源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109.35万元,评估价值为25,181.72万元,增值额为1,072.37万元,增值率为4.45%;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414.30万元,评估价值为17,413.81万元,减值额为0.49万元,减值率为0.003%;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695.04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767.90万元,增值额为1,072.86万元,增值率16.02%。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1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2,967.35 14,112.97 1,145.62 8.83 非流动资产 2 11,142.00 11,068.72 -73.27 -0.66 其中:固定资产 3 6,356.76 6,213.15 -143.61 -2.26 在建工程 4 3,824.62 3,939.35 114.74 3.00 无形资产 5 14.19 14.97 0.78 5.51 资产总计 6 24,109.35 25,181.72 1,072.37 4.45 流动负债 7 17,413.73 17,413.73 - - 非流动负债 8 0.58 0.09 -0.49 -85.00 负债总计 9 17,414.30 17,413.81 -0.49 -0.003 净资产 10 6,695.04 7,767.90 1,072.86 16.02 (三)评估结论 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253.54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767.90万元,两者相差1,485.64万元,差异率为19.13%。 两种评估方法结果差异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单项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单项资产的市场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本次评估最终确定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报告评估结论,主要原因如下: 收益法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角度考虑,综合考虑了企业的品牌竞争力、客户资源价值、人力资源价值、企业管理价值,技术经验价值等各项资源的价值,但根据股东之一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东之一李树军的约定,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包括为简化操作程序,以振华新能源名义申请的专利申请权、以振华新能源名义获取的专利权、在振华新能源使用的专有技术),在出资到振华新能源之前归属于李树军所有。同时双方又约定自振华新能源成立至2013年12月31日,振华新能源累计应完成营业收入20,000.00万元,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2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营业目标后一年以内,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李树军根据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在开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含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将技术成果按照评估结果作价出资到振华新能源。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包含了该部分专利给企业创造的价值,且无法与其他资源创造的价值分离,本次评估结果不采用收益法评估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并结合本次评估目的,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即:振华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7,767.90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次评估所依据的账面价值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体审计报告名称、报告号及出具日期如下: 被审计单位名称 报告名称 报告号 出具日期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 大信专审字[2014]第 《审计报告》 2014年12月10日 限公司 1-00763号 (二)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查验和披露,不代表对评估对象的权属提供任何保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三)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振华新能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期限为2013年7月2日起三年。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3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年、2015年的所得税率按15%执行,以后年度的所得税率按25%执行。 (四)企业表外的无形资产为36项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专利证书登记权利人、申请权利人为振华新能源。其中有17项专利技术和19项专有技术。根据股东之一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东之一李树军的约定,在开发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包括为简化操作程序,以振华新能源名义申请的专利申请权、以振华新能源名义获取的专利权、在振华新能源使用的专有技术),在出资到振华新能源之前归属于李树军所有。同时双方又约定自振华新能源成立至2013年12月31日,振华新能源累计应完成营业收入20,000.00万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不低于700.00万元的营业目标后一年以内,双方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李树军根据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在开发产品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成果(含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将技术成果按照评估结果作价出资到振华新能源。 本次评估未对该部分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具体如下表所示: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序号 专利名称 分类 状态 专利号/申请号 授权公告号 日 日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注液方 发明 已公 1 2011/12/19 2013/6/19 201110428178.2 CN103165854A 式及夹具 专利开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注液夹 实用 已授 2 2011/12/19 2013/1/16 ZL201120534335.3 CN202678451U 具 新型权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化成封 实用 已授 3 2012/4/5 2013/4/3 ZL201220145855.X CN202855838U 口工装橡胶圈 新型权 发明 已公 4 一种锂电池的化成方法 2011/12/19 2013/6/19 201110428179.7 CN103165941A 专利开 实用 已授 5 一种迷宫式密封圈 2012/3/28 2012/11/21 ZL201220125880.1 CN202545826U 新型权 实用 已授 6 一种迷宫式自动补偿密封圈 2012/3/28 2012/11/21 ZL201220125860.4 CN202545825U 新型权 发明 已公 7 一种迷宫式自动补偿密封圈 2012/3/28 2013/10/23 201210087995.0 CN103363112A 专利开 实用 已授 8 一种方形锂离子电池用隔圈 2011/4/26 2011/11/9 ZL201120128889.3 CN202034429U 新型权 发明 已公 9 一种非接触式磁力驱动机构 2012/7/3 2014/1/22 201210241008.8 CN103532435A 专利开 一种锂电池荷电状态(SOC)估 发明 已公 10 2012/9/2 2014/3/26 201210327663.5 CN103675683A 算方法 专利开 一种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制备 发明 已公 11 2013/1/8 2014/7/9 201310005977.8 CN103915589A 方法 专利开 实用 已授 12 便携式金属针磨削器 2013/1/14 2013/7/31 ZL201320017495.X CN203092303U 新型权 一种锂离子电池分条刀刀轴 发明 初审 13 2013/5/21 201310187243.6 自动膨胀消隙装置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电池分条刀刀轴 实用 已授 14 2013/5/21 2013/10/30 ZL201320275732.2 CN203254005U 自动膨胀消隙装置 新型权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4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专利申请 (授权)公告 序号 专利名称 分类 状态 专利号/申请号 授权公告号 日 日 一种高能量密度纽扣锂离子 发明 初审 15 2013/6/26 201310258503.4 电池制作方法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扣式电池叠片定 发明 初审 16 2013/6/26 201310259259.3 位方法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静态储能系统自 发明 初审 17 2013/7/9 201310285889.8 由扩展机构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静态储能系统自 实用 已授 18 2013/7/9 2014/3/5 ZL201320405491.9 CN203466234U 由扩展机构 新型权 一种网版蚀刻法镍片成型工 发明 初审 19 2013/7/10 201310288329.8 艺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电池浆料搅拌机 发明 初审 20 2013/7/17 201310299804.1 自冷却搅拌轴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电池浆料搅拌机 实用 已授 21 2013/7/17 2014/4/9 201320424435.X CN203525630U 自冷却搅拌轴 新型权 一种自由拼装式18650电池组 发明 初审 22 2013/7/31 201310327737.X 支架 专利 合格 实用 已授 23 旋转式密封门 2014/4/16 ZL201420183190.0 新型权 实用 已授 24 卷绕机收料槽 2014/4/16 2014/9/3 ZL201420182933.2 CN203812989U 新型权 一种锂离子电池用过充过放 实用 已受 25 2014/4/16 201420186131.9 测试箱 新型理 一种抑制锂离子电池极片爆 实用 已受 26 2014/6/13 201420313810.8 边的收料装置 新型理 一种圆柱电池装配流水线上 实用 已受 27 2014/7/25 201420412491.6 的电池翻转装置 新型理 一种可自动化装配方形锂离 实用 已受 28 2014/8/20 201420470787.3 子电池隔圈 新型理 一种锂离子圆柱电池自动底 实用 已受 29 2014/10/7 201420572928.2 部焊接机焊座升降装置 新型理 实用 已受 30 一种锂离子电池复合测试针 2014/10/7 201420574001.2 新型理 一种真空烘箱在线湿度测试 实用 已受 31 2014/10/7 201420573967.4 装置 新型理 一种真空烘箱在线湿度测试 发明 已受 32 2014/10/7 201410520305.5 装置 专利理 一种锂离子电池自动入壳机 发明 初审 33 2014/10/25 201410574815.0 入料夹具 专利 合格 一种锂离子电池自动入壳机 实用 已受 34 2014/10/25 201420620094.8 入料夹具 新型理 一种抑制锂离子电池隔圈翘 实用 已受 35 2014/11/20 201420697296.2 起的压缩装置 新型理 一种锂离子圆柱电池防泄漏 实用 已受 36 2014/11/20 201420696843.5 注液杯 新型理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5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三)本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评估报告经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五)本评估报告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六)本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有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2015年7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权忠光 注册资产评估师:郑晓芳 注册资产评估师:王爱柳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6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该公司的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附件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附件五、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附件六、签字注册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七、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复印件 附件八、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资质证书复 印件 附件九、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附件十、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人员资格证书 复印件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37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