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22:中天科技关于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22 股票简称:中天科技 编号:临2015-017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新会计准则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相关情况
2014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号、7号、8号、10号、11号、14号及16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要求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7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编制2014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比较期间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对2013年12月31日/2013年度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 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名称 本公司影响说明 影响金额(增加
项目名称 +/减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379,824.80
更,套期无效的期货合约持仓
益的金融资产
浮亏改在衍生金融负债中反
映 衍生金融负债 +2,379,824.80
《企业会计准则第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 递延收益 +59,045,199.97
30号――财务报更,未摊销的与资产相关的政
表列报(2014年修 府补助改在递延收益中反映 其他非流动负债 -59,045,199.97
订)》
资本公积 -476,047,980.00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
更,其他综合收益在所有者权 其他综合收益 +470,463,006.05
益中单独列示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5,584,973.95
对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相关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 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准则名称 本公司影响说明 影响金额(增加
项目名称 +/减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614,916.00
更,套期无效的期货合约持仓
益的金融负债
浮亏改在衍生金融负债中反
映 衍生金融负债 +2,614,916.00
《企业会计准则第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 递延收益 +47,208,800.00
30号――财务报更,未摊销的与资产相关的政
表列报(2014年修 府补助改在递延收益中反映 其他非流动负债 -47,208,800.00
订)》
资本公积 -256,267,800.00
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发生变
更,其他综合收益在所有者权 其他综合收益 +255,926,895.26
益中单独列示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340,904.74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年修订)》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关于职工薪酬政策及报表项目附注披露的具体要求。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规定增加了相关披露,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之24项和七之37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规定增加了相关披露,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八和附注九。
执行上述准则,未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本期无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应披露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执行2014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对此前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执行新会计准则,未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监事会并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2014年以来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新会计准则及据此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本次因执行财政部相关规定而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程序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