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22:中天科技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22 证券简称:中天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84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参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披露《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10)和《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5-016)、2015年5月14日披露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5-023)。
2015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注协[2015]SCP284号),交易商协会2015年第73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中天科技超短期融资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向交易商协会备案。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工作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九、公司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自身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组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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