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2014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18 00:00:00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4-018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被担保人名称:界首市南都华宇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华宇”)、              

                 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南都”)、四川南都国舰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国舰”)、南都亚太有限公司(NaradaAsiaPacific                

                 PteLtd)(以下简称“南都亚太”)。            

                      ●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            

                      1、对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担保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           

                      2、对南都国舰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3、对南都亚太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3年度延续至2014年度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将对南都华宇、长兴南都、南都国舰在2014年度              

                 新签订发生的担保合同收取2%的担保费用。       

                      ●对外担保具体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董事会决议的为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           

                 额度合计为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21.24%,实际对             

                 外担保金额为41,47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4.68%。除此之外,               

                 公司及子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  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201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在2014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对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担保合计不             

                 超过40,000万元;对南都国舰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对南都亚太担保不超过              

                 20,000万元。以上金额包含2013年度延续至2014年度的担保余额。            

                      201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册资本   法定代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股权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表人

                         界首市田营工业                       公司占比51%,黄建平    极板、蓄电池生 产、 

             南都华宇                    10,000    陈博

                         园区                                 占比49%。             销售。 

                                                               公司占比51%,黄建平    铅酸蓄电池批发;  

                         长兴县经济开发                       占比20%,长兴凯悦电  

             长兴南都                    500        王海光                         锂电池、金属材 料、 

                         区经一路                             子电器有限公司占比   蓄电池极板销售。 

                                                               29%。 

                         成都市双流县西                       公司占比51%,成都国    电池极板、动力电  

             南都国舰  航港大道二段     15,030    陈博     晶能源有限公司占比   池和储能电池的生 

                         939号                                34%,陈恩保占比15%  。  产、销售。  

                         新加坡乌比克莱                       公司持有南都亚太    

             南都亚太  森特工业区65号   30万新币                                  电池销售

                                                               100%股权。 

                         Hola大厦#08-02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各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净利润

                    南都华宇       882,505,104.65  618,693,844.07  263,811,260.58  77,617,654.03

                    长兴南都       112,104,482.60  76,299,901.51   35,804,581.09   4,106,080.32

                    南都国舰       473,185,743.80  348,244,952.34  124,940,791.46 -36,062,039.50

                    南都亚太        96,980,816.48   83,332,453.47   13,648,363.01    135,879.0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通过并在以前年           

                 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4年度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             

                 视资金需求情况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2014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是充分、              

                 合理的;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南都华宇、长兴南都、南都国舰及南都亚太等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或              

                 全资子公司,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同时,公司将对南都华宇、长兴南               

                 都、南都国舰在2014年度新签订发生的担保合同收取2%的担保费用,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               

                 超过80,000   万元,其中:    

                      对南都华宇及长兴南都担保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          

                      对南都国舰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对南都亚太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13年度延续至2014年度的担保余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7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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