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函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函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都电源”)拟向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铂科技”)股东朱保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其持有的华铂科技49%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南都电源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披露信息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南都电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至南都电源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人员声明与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王海光 周庆治 何伟
蒋坤庭 陈博 王岳能
衣宝廉 汪祥耀 张建华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人员声明与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舒华英 佟辛 李东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人员声明与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博 王岳能 王莹娇
吴贤章 卢晓阳 王大为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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