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6 08:00:00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7-11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

年8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朱保义先生关于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朱保义先

生计划于2017年8月28日起3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朱保义先生通过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理成南都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8,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01%。公司向朱保义先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公司向朱保义发行股份数为82,910,321股,上市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新增股份上市后,朱保义将以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本公司 90,910,321 股股份,占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的10.43%,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充满信心,坚信公司具有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公司股东朱保义先生拟实施本次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二、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股东朱保义先生

    增持计划:自 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11月27日止,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本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具体增持计划如下:

          以新增股份上市前持股数及总股本计算: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金额

增持人    职务                   占公司总    增持时间    不低于(元)         备注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公司                                                           通过上海理成资产管

朱保义    股东     8,000,000      1.01%       3个月      10,000,000   理有限公司-理成南

                                                                          都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合计          8,000,000      1.01%       3个月      10,000,000

     以新增股份上市后持股数及总股本计算: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金额

增持人    职务                   占公司总    增持时间    不低于(元)         备注

                  持股数量(股) 股本比例

         持股5%   82,910,321     9.51%                                      直接持有

朱保义   以上股                                3个月      10,000,000   通过上海理成资产管

           东      8,000,000      0.92%                                 理有限公司-理成南

                                                                          都资产管理计划持有

     合计          90,910,321    10.43%      3个月      10,000,000

          三、增持方式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

          四、增持人承诺

          增持人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股票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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