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17南都0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 09:26:00
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9-088 债券代码:112574 债券简称:17 南都 01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17 南都 01”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若拟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未清偿债券面值总额未超过未清偿本期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则将重新通知,另行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时间,但不改变会议议案,会议召集人将于会议延期召开日前五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再次通知所有债券持有人,届时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仍不满足未清偿本期债券总额的二分之一,会议仍然可按再次通知中的时间、地点、议案等进行。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4、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25 日 9:00-10:00 3、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非现场会议形式,记名式投票 4、投票方式:记名投票,以电子邮件形式将签字盖章后的表决文件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的方式表决,并将原件送达至指定地址 5、会议投票表决电子邮箱地址:yangtian@stocke.com.cn 6、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16 日(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 17 时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以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系统的时间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截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7 南都 01”公司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在会议上参与讨论,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委托的人员 (3)见证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参加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账目文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代理人应当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会议的,应发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代理人应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需将本通知所附的会议表决票、投票代理委托书(如需)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版文件, 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 17:00 前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前述文件送达时间以电子邮 件到达指定邮箱系统的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822 号 联系人:杨祖伟、郑溪 电话:0571-56975697、0571-56975697 邮箱:nddy@narada.biz (2)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联系人:杨天、金巍 电话:0571-87003317、0571-879027821 邮箱:yangtian@stocke.com.cn、jinwei01@stocke.com.cn (3)会议投票文件原件(包括附件 2、附件 3 与附件 4,及相关证明文件) 寄送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浙商证券 1001 室 收件人:杨天 电话:0571-87003317 邮编:310000 三、会议审议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提前兑付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 1。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每一张本期未偿还“17 南都 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 决权。 2、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担保人或发行人、上述发行人股东、本次债券保证人的关联企业,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可以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非现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回避表决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均不计入出席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总张数。债券持 有人应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表决截止日)15:00 前将表决文件电子扫描件通过 电子邮件送达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以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投票文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 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同时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 17:00 前 将表决文件原件(包括附件 2、附件 3 与附件 4)送达至受托管理人指定地址。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若通过通讯方式多次投票表决,将以第一次收到的有效投票为准。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表决文件电子扫描件与表决文件原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扫描件为准。 5、债券持有人或其他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其他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6、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未清偿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及担保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8、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9、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 五、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等费用。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2 日 附件:1、关于提前兑付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2、2019 年第二次“17 南都 0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3、2019 年第二次“17 南都 0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4、投票代理委托书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17 南都 0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2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17 南都 0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2 日 附件 1: 关于提前兑付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因本期债券目前存量较小,发行人在自有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拟提前兑付剩余 16,500 张“17 南都 01”公司债券。在本次提前兑付的本金及利息款兑付完成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 南都 0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6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2+1),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5.98%。本期公司债券票 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2 年保持不变;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不调整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 5.9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 1 年固定不变。 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起息日:2017 年 9 月 15 日。 8、付息日: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15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本金兑付日:2020 年 9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19 年 9 月 1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1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8 月 19 日和 8 月 2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浙江南都 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南都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南都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南都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期内选择将持有 的“17 南都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17 南 都 01”回售登记期为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19 年 8 月 22 日。 2019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披露《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南都 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供的数据,“17 南都 01”的回售数量为 5,983,500 张,回售金额为 634,131,330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16,500 张。 二、提前兑付提议 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发行人秉持公平公正原则,现本次债券提前兑付方案如下: 1、提前兑付本金:1,650,000.00 元 2、提前兑付时间:2019 年 10 月 14 日 3、摘牌日:2019 年 10 月 14 日(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4、提前兑付价格:100 元/张(本金按照面值进行偿付) 5、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本期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为 2019 年 9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3 日,共计 29 天; 6、每张债券应付利息:本次每张债券应付利息按下列公式计算:债券面值×债券利率×本次计息期间÷365 天。则每张债券应付利息为:100×5.98%×29÷365=0.47512 元(含税)。 7、提前兑付应计利息金额:每张债券应付利息×债券数量=0.47512×16,500=7,839.5342 元。如本次议案通过,发行人将于约定时间提前兑付“17 南都 01”。兑付净价 100 元/张,并支付截至债券兑付当日的应计利息。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为了维护“17 南都 01”债券持有人的权益,现将本议案上述内容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附件 2: 2019 年第二次“17 南都 0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本公司已经按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公司对《关于提前兑付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表决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债券持有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年月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 3: 2019 年第二次“17 南都 0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本人已经按照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关于提前兑付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表决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债券持有人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年月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 4: 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提前兑付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关于提前兑付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 同意 反对 弃权 1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注: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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