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82 : 风帆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4-010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进行了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等相
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上述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现将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
承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承诺
(一)承诺内容
2013 年,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向特定
对象发行了7,038万股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认购了此次发行股份的
10%,即703.8万股,中船重工承诺,自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
锁定36个月,期间不得转让或出售。
(二)承诺期限
上述承诺作出的时间为 2013年10月15 日,应完成的
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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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
二、控股股东《关于将风帆股份作为集团公司电池业务
唯一资本运作平台的决定》的承诺
(一)承诺内容
2013年8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船重工《关于将风帆
股份作为集团公司电池业务唯一资本运作平台的决定》,承诺
将本公司作为中船重工集团范围内电池业务唯一的资本运作
平台,尽快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托管或其他合适方式,将
集团范围内的电池业务统一整合至本公司,将公司打造成集
特种电池、汽车启动电池、牵引电池、超级电容储能装置、
燃料电池为一体的产业发展平台。
(二)承诺时间
上述承诺作出的时间为 2013年8月30 日。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征询了控股股东中船重工,中船重工回复由于上述
资产整合可能涉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军工资产注入,需报
送国资委、国防科工局等部委审批,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
无法确定该承诺完成时间。
中船重工承诺待相关政策明确后会积极商讨、筹划上述
承诺事项,如有相关进展会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及时
履行披露义务,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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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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