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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2 : 风帆股份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14 00:00:00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4-010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进行了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等相                                

               关主体不存在不符合上述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                              

               承诺的情况。现将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                               

               承诺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限售承诺                   

                      (一)承诺内容         

                      2013   年,公司实施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向特定                           

               对象发行了7,038万股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重                                

               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认购了此次发行股份的                                

               10%,即703.8万股,中船重工承诺,自股份完成过户之日起                                 

               锁定36个月,期间不得转让或出售。                     

                      (二)承诺期限         

                      上述承诺作出的时间为            2013年10月15            日,应完成的       

               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                  

                                                        1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船重工严格遵守了                             

               上述承诺。      

                      二、控股股东《关于将风帆股份作为集团公司电池业务                              

               唯一资本运作平台的决定》的承诺                  

                      (一)承诺内容         

                      2013年8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船重工《关于将风帆                               

               股份作为集团公司电池业务唯一资本运作平台的决定》,承诺                              

               将本公司作为中船重工集团范围内电池业务唯一的资本运作                              

               平台,尽快通过资产并购、重组、托管或其他合适方式,将                                  

               集团范围内的电池业务统一整合至本公司,将公司打造成集                               

               特种电池、汽车启动电池、牵引电池、超级电容储能装置、                                  

               燃料电池为一体的产业发展平台。                  

                      (二)承诺时间         

                      上述承诺作出的时间为            2013年8月30          日。   

                      (三)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征询了控股股东中船重工,中船重工回复由于上述                             

               资产整合可能涉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及军工资产注入,需报                               

               送国资委、国防科工局等部委审批,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                                 

               无法确定该承诺完成时间。              

                      中船重工承诺待相关政策明确后会积极商讨、筹划上述                             

               承诺事项,如有相关进展会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将及时                                

               履行披露义务,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一十四日             

                                                        3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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