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管局陈卫国:将强化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环节监管
发布时间:2021-09-13 13:37:00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副处长陈卫国

图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副处长陈卫国致辞


【电池中国网 9月13日 广州讯】9月13日,由电池中国网、广东省电动车商会联合主办,星恒电源总冠名的“2021轻型电动车用锂电池技术及应用交流会”在广州开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处副处长陈卫国在开幕式上就“广东电动车及锂电池质量情况介绍及后期管理思路”进行了分享介绍。


据陈卫国介绍,广东省是电动自行车生产和消费大省,是全国电动自行车的三大主产区之一。全省现有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140家左右,其中电机、电池以及控制器等各类配套企业约200家,主要分布在广州、东莞、佛山、惠州、中山等地,电动自行车经销企业约11000家,年产销量超500万辆。


广东省凭借区域优势、强大的技术优势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目前吸引了雅迪、爱玛、台铃等龙头电动自行车企业在广东投资建厂,广东省已经成为全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最具潜力的区域之一。


陈卫国表示,自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新国标”的顺利实施:


第一,加强对“新国标”的宣贯。


新国标发布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工信厅和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会议,明确了从生产到流通再到使用环节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第二,组织排查摸清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数量和情况。


截至目前已经排查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140家、销售企业11707家。


第三,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已获资质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认证的要求来配备生产、检测等必要设备,产品一致性,是否存在超认证范围生产或者不按照认证标准生产;对未获证的生产企业加强政策宣传,动态更新其认证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和销售情况。


加强认证监管,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标准”,销售的充电器、锂电池是否为原厂产品。


严禁旧国标车、无认证车辆的销售,特别是非法生产拼装、篡改电动车以及二手车冒充新车销售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第四,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锂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的要求各地加强后续处理工作,对未经整改合格的同一型号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对于认定属于缺陷的产品,要求各地督促生产者主动召回,并加强对生产者召回情况的实时监督。


第五,强化电动自行车认证监管。


督促认证机构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关规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开展认证及证后跟踪监管。


第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集中约谈。


第七,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执法。


加强与工信、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依法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违法行为。


会上,陈卫国还分析介绍了目前电动自行车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爆炸的事件频法,需要加强监管。


第二,电动自行车改装问题屡禁不止,亟需整治。


有关部门通过暗访发现,部分品牌电动自行车存在售后改造、解锁等问题,部分品牌电动自行车可以在销售店或者任意修车店付费解锁。部分品牌电动自行车用户上网操作流程便可以自行解锁,其最高时速可以提高到40-60公里,存在极大的消防和交通安全隐患。


陈卫国透露,目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制定专项的执法方案,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取证,一旦认定有擅自为企业提供解锁功能或者是非法改装的将依法进行严查。


第三,受到经济下行的压力以及疫情的冲击,部分电动自行车企业迫于生存的压力被迫转做非标车,不利于“新国标”的推广实施。


第四,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及消费者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认识不足,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于接下来的管理、监督工作,陈卫国表示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对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始终保持对电动自行车监管的高压态势。


严格对生产企业行为的监管,重点加大对无证生产、超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3C证书生产,假借以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二,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监管。


加大力量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大对外省流入非标车辆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


第三,开展对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等各种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


第四,强化质量信用分类监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在产品质量监管中引入信用约束机制,围绕产品质量实施专项量化评价,将信用约束机制与产品质量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经营者质量责任和管控意识,聚焦失信产品,强化跟踪检查。


第五,加强质量监管。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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