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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8 08:00:00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9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81号)。公司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将有关说明回复如下:

    1、你公司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亿元,去年同期为-3.17亿元,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6.89亿元,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3.01亿元,资产负债表日流动比率为0.89。请说明:

    (1)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以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

    公司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自2015年战略转型以来,新增主要业务板块尚处于成长期,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公司锂电池业务的产品生产、清洁电力的项目建设等所采购的原材料、形成的产品随之增多,存货在2016年末和2017年末分别同比增加了27,315.55万元和47,219.06万元。公司根据业务类型和实际需要给予客户信用期,锂电池业务的客户主要是新能源车厂或其电池包配套PACK厂,该等业务的特性是账期相对较长;清洁电力业务主要以智能变配电工程、光伏电站及小型光伏储能系统解决方案为主,金额大,建设周期相对较长,因此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也相对较长,以上导致2016年末和2017年末公司经营性应收项目分别增加89,522.32万元和234,911.93万元。虽然公司上游供应商给予的账期使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在2016年末和2017年末分别增
加55,019.16万元和101,245.51万元,但综合上述各种因素,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仍为大额流出状态。

    (2)梳理你公司向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借款情况以及从其他渠道融资情况,结合你公司现金流情况及收支安排,核实你公司是否存在偿债压力、资金紧张、债务违约等情况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2017年末各项长短期融资金额合计约为528,996.05万元,主要分布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短期借款                            268,925.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2,536.82

            小计                                411,462.81

            长期借款                              52,856.63

            长期应付款                            64,676.61

            小计                                117,533.24

            合计                                528,996.05

  公司在2018年内到期的融资约为411,462.81万元,平均每月到期融资金额约34,288.57万元,对公司确实会造成一定偿债压力,但公司融资未出现违约的情况。为减轻资金压力,公司将加强应收款项的跟踪力度,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争取客户在信用期内提早付款;加快各项业务的整合,处置部分非核心资产回流现金,并集中资源到以锂电池及上下游为主产业链,清洁能源发电的开发建设、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为辅助产业链的“一体两翼”战略上来。同时,公司还将通过转让应收账款、票据资产收益权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另外,公司控股股东拟采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控制权转让等方式为公司引进新的财务投资方,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撑,进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报告期内你公司设立多个子公司,请说明子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进展情况,你公司是否有充足的资金支撑新设子公司的建设运营、是否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的主要子公司如下:

序                                                    截至报告期末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说明
号                                                    出资进展情况

1  西藏猛狮峰谷源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0万元            0  2017年6月19日  ①
2  吉林猛狮峰谷源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00万元            0  2017年11月24日  ①
3  宜城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0万元            0  2017年12月7日  ①
4  四川峰谷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万元            0  2017年12月15日  ①
5  新乡市猛狮峰谷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0万元            0  2017年12月18日  ①
6  宜城猛狮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500万元            0    2017年4月6日  ①
7  邢台猛狮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00万元            0    2017年8月4日  ①
8  房县猛狮光电有限公司                  1,000万元    1,000万元    2017年5月3日  ①
9  丹阳市猛狮智能微电网有限公司          1,000万元    10.10万元    2017年9月1日  ①
10  漳州市乐阳光伏有限公司                  500万元            0  2017年6月16日  ①
11  湖南猛狮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万元            0  2017年11月27日  ①
12  宁夏猛狮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00万元            0  2017年12月12日  ①
13  银川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万元            0  2017年12月14日  ①
14  吴忠市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万元            0  2017年12月18日  ①
15  漳州市华浩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万元            0  2017年4月27日  ①
16  舞钢市华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万元            0  2017年12月21日  ①
17  舞钢市新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万元            0  2017年12月25日  ①
18  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3,000万元  1,561.06万元  2017年2月28日  ②
19  上海猛狮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0,000元            0  2017年11月21日  ③
20  浙江猛狮电力有限公司                  20,000万元    2,300万元  2017年5月12日  ④
21  浙江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1,000万元            0  2017年11月24日  ⑤
22  广东猛狮新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000万元    73.84万元  2017年7月31日  ⑥
23  猛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5,000万港币  3,300万港币    2017年9月5日  ⑦
24  DYNAVOLTTECHNOLOGY(KOREA)LIMITED        1港币            0  2017年11月13日  ⑧
25  北京猛狮防务技术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1,000万元  2017年2月17日  ⑨

    ①该等公司为清洁电力板块所设立的项目公司。公司清洁电力板块开展业
务通常需在拟申请或备案光伏或风电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方能开展拟建设指标的申请或备案工作,在项目建设指标批复或备案完成之前一般无需实际出资。在项目指标批复或备案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项目融资投入该等项目公司的建设运营。

  ②深圳泰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组的企业,服务于公
司福建与湖北两大锂电池生产基地。

    ③上海猛狮拟作为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的统一管理平台,公司拟以新
能源汽车板块相关子公司股权或资产作为出资。

    ④浙江猛狮电力为公司在浙江设立的售电公司,目前各项资质正在申请中。
    ⑤浙江华力特设立在电气行业较发达的浙江地区,计划通过整合浙江地区
资源,搬迁部分生产以降低生产成本。此部分生产迁移不涉及重大资产投资,也
不需要大额资金投入。

  ⑥广东猛狮投资拟作为公司主营业务股权投资的持股平台和管理主体,拟
主要以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股权作为出资。

    ⑦香港猛狮拟作为公司海外投资管理以及公司产品全球销售的平台公司。

    ⑧韩国猛狮拟作为公司产品在韩国销售的平台公司。

    ⑨北京猛狮防务原拟作为公司开展军工业务的平台公司,现由于战略调整,该子公司已暂停开展业务。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虽然新设多家子公司,但大部分子公司尚不需要资金到
位,后续公司将结合资金情况和子公司业务的具体情况,稳健合理安排新设子公
司的建设运营。

    2、你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4.25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36%,第四季度净利润为-2.44亿元。请说明:

    (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个季度增长的原因,以及第四季度净利润亏

损的原因;

  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较前三季度有较大的增长,主要原因是整个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受国家政策的牵引较大,在行业政策未明朗前,新能源汽车主机厂一般处于观望状态,因此作为其上游的企业第一季度通常是销售真空期,第二季度才逐步恢复销量,至第四季度进入销售高峰。同时,公司子公司福建新能源第一条锂电池生产线投产后产能爬坡逐步释放,也增加了锂电池业务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公司子公司深圳华力特的业务季节性特征明显,客户主要为大中型企业,其项目实施一般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投资立项申请集中在上半年完成,下半年执行实施,年底前完成投资,因此第四季度的项目结算较多。

    公司第四季度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尚处于战略转型阶段,大部分子公司尚处于投入期,成本费用均较高,收益未能得到体现,因此,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未能完全传导至公司净利润。

    锂电池行业毛利率下降明显。锂电池业务已成为公司第二大营收主力,占整体营收比例22.48%,且主要收入集中在第四季度取得,占全年收入的78.36%。由于2017年初生产线投产后仍处于生产的磨合和产能的爬坡时段,前期产量不大,而且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年内涨幅较大,同时,该生产线为韩国进口高端设备,所需分摊的折旧费用也较高。另一方面,公司作为锂电池行业的新加入者,为开拓市场,采取了售价较低的市场策略,通过为客户提供附加值和综合性价比高的产品占领市场,为后期的大规模量产赢得机会,以上两者综合导致了毛利率下降较为明显。公司锂电池产品收入另一主要来源PACK组装及贸易,2017年该业务板块经历了严峻的市场环境,受“3万公里”及“补贴退坡”政策影响,下游整车厂大幅度压缩采购成本,导致整体售价降低。国家新标的出台,需要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重新设计和优化,也一定程度影响成本的上升。此外,报告期内新增设立深圳泰霸和江苏泰霸两家子公司,由于订单尚未达到预期,分摊了较高的固定成本,也直接影响了整体板块的毛利率水平。

    另外,公司对2017年末的资产情况进行清理并进行较为彻底的相关计提。为此,公司按资产类别进行了清理及详细测试,按最谨慎的情况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此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对2017年度特别
是第四季度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主要为:

    由于2017年度公司业务量大幅增长,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上年末也有大幅增加,根据审计初步结果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其中包括部分账龄较长期后确认回收可能性较小,需要计提特殊坏账准备的款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2017年度经营仍未达到预期,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收购遂宁宏成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全额减值。

    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台鹰、上海太鼎根据产品价格情况、呆滞物料状况及期后处置情况对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进行了重新估算,调整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

    2017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6,840.28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2017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应收账款                                              6,198.26

        其他应收款                                              677.23

        存货                                                  2,386.29

        固定资产                                              6,172.90

        商誉                                                  1,405.60

        合计                                                16,840.28

    (2)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1)公司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④相关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的确认:①不跨年度劳务收入按完成合同法,即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②跨年度劳务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地
计量,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收入的确认: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1)铅电池、锂电池业务

  外销收入确认的时点:外销为买断式经销,货物发出报关并装船后,出口商
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与销售产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确认外销收入。

  内销收入确认的时点:内销采取托运方式的,公司取得货物承运单时即确认
为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确认内销收入;采取送货上门方式的,客
户在送货单上签收即认为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确认内销收入。

  2)汽车租赁业务

  经营性租赁收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收款项在实际收到时确认递延收入并在相关租赁期内摊销确认当期收入。
  3)清洁电力业务

  光伏及储能电站的系统集成及建设业务收入确认的时点:光伏及储能电站的系统集成及建设业务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单独的只向客户提供光伏及储能系统集成并不提供建设服务的业务按产品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在货物已经客户验收,不再对该货物实施继续管理权和有效控制,与销售该货物相
关的成本已经确定,相关的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变配电解决方案收入确认的时点:变配电解决方案业务是指以电力自动化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为基础的行业变配电设备集成业务,一般包括项目交接、方案
设计、设备选型与采购、自主核心产品制造、软件开发、现场安装和调试、项目
验收、客户培训等主要环节。本公司对该类业务按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后确认

收入的实现。

  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时点:产品销售业务根据业务特点和收入确认原则,在货物已经客户验收,不再对该货物实施继续管理权和有效控制,与销售该货物
相关的成本已经确定,相关的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公司收入的确认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政策执行,并同时结转相应成本,不存在
跨期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等情形。

    会计师核查过程:

    1、核查在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2、核查收入和成本核算真实性、完整性;

    核查内容:

  1、核查在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收入主要包括:

  (1)铅电池、锂电池、光伏及储能系统集成等产品销售业务

  外销收入确认的时点:外销为买断式经销,货物发出报关并装船后,出口商
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与销售产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确认外销收入。

  内销收入确认的时点:内销采取托运方式的,公司取得货物承运单时即确认
为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确认内销收入;采取送货上门方式的,客
户在送货单上签收即认为商品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确认内销收入。

  (2)变配电集成业务

  变配电解决方案收入确认的时点:变配电解决方案业务是指以电力自动化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为基础的行业变配电设备集成业务,一般包括项目交接、方案
设计、设备选型与采购、自主核心产品制造、软件开发、现场安装和调试、项目
验收、客户培训等主要环节。公司对该类业务按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后确认收
入的实现。


    (3)汽车租赁业务

    经营性租赁收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EPC光伏电站工程业务

    EPC光伏电站工程业务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收入确认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

    2、核查收入和成本核算真实性、完整性

    (1)铅电池、锂电池等销售业务

    抽取海关报关单与海关电子口岸系统进行核对。

    获取公司2017年的销售明细,从中抽取大额销售及其他重要销售项目核查其相关合同以及发票、报关单、出库单等财务资料。将主要销售客户的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按客户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上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与发票、报关单等进行核查,确认是否一致。

  核查销售客户的回款情况,并与银行存款明细账和银行对账单核对,核查是否存在销售退回的情形。

    执行分析性程序,通过比较各年度之间主营业务各类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计算各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与上期毛利率变化,查验收入与成本配比情况。

    (2)变配电集成业务

    获取公司变配电项目清单,查阅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明细账,重点核查大额客户的收入真实性。抽取大额项目及其他重要项目核查其相关合同以及发票、现场安装及调试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

    (3)汽车租赁业务


    获取公司汽车租赁客户清单,查阅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明细账。核实租赁车辆的数量、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维修责任等事项。复核租赁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期间。

  (4)EPC光伏电站工程收入

  取得并复核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成本的外部证据,包括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经客户确认的项目进度报告、项目监理报告。对光伏电站项目进行现场走访,实地观察项目建设情况,了解工程进度情况。

  (5)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对主要客户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本期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6)执行分析性程序,通过比较各年度之间主营业务各类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计算各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分析与上期毛利率变化,查验收入与成本配比情况。根据项目的进度情况,编制成本结转表,验证销售成本正确。

    (7)结合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抽查主要供应商的合同并对其余额进行函证,核对确认收入的存货所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计算正确。

    核查意见:综上,公司收入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相关金额真实、准确。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况。

    3、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3亿元,期初余额为12亿元。2015年至2017年,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06、3.03和1.71。请说明:

    (1)结合你公司各类业务开展情况、应收账款信用政策等说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清洁电力业务,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力、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港口、商业楼宇与工业厂房等行业。由于这些客户规模较大,内部审批手续较繁杂,大多要经预算计划部门、资金实际使用部门、物资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审批后才能付款,涉及到政府项目的,还需经审计部门审计,付款流程较长,从而
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规模较大。同时公司项目大部分在下半年完工确认收入,项目从完工到收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锂电池业务,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上目录时间推迟,同时国家补贴发放较晚,给整车企业及PACK企业带来了资金压力,并转移给了下游供应商,影响款项回收,造成周转率下降。

    铅电池业务,大部分客户是货到付款,部分大客户结算周期较短,回款情况良好。

    汽车租赁大部分客户结算周期较短,回款情况良好。

    (2)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原因;

    如上所述,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和2017年度公司收入比上年度增长,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大,这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密切相关。同时,在近三年,回款周期较短的铅电池业务所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逐年下降,2015年末-2017年末分别为68.44%、10.10%、5.21%;而回款周期相对较长的清洁电力和锂电池业务合计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逐年上升,2015年末-2017年末分别为31.56%%、84.52%、90.22%,进而导致近三年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

    (3)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并结合近3年你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说明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合理,并核实本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铅电池、汽车租赁、锂电池、清洁电力、变配电等,业务跨度较大,各项业务的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其1年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汇总如下:

股票  股票名称        主营业务及产品                账龄            计提
代码                                                                    比例
300068  南都电源  主要产品包括铅电池、锂电池、  6个月以内/6-12个月    2%/5%
                  再生铅产品等

601311  骆驼股份  主要产品包括铅酸电池、锂电          1年以内            5%

                  池等


                  从事钴酸锂、多元材料及锰酸

300073  当升科技  锂等小型锂电、动力锂电正极  信用期内/信用期外至1年  1%/5%
                  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电源系

002190  成飞集成  统及配套产品,汽车零配件,    6个月以内/7-12个月    0/5%
                  汽车模具

300207  欣旺达    主要产品包括锂电池、电源管    6个月以内/7-12个月    0/5%
                  理系统、储能系统

002074  国轩高科  主要产品包括动力锂电池组,          1年以内            5%
                  输配电设备

                  主要产品为锂离子动力电池、

300116  坚瑞沃能  消防系统,新能源汽车租售及          1年以内            1%
                  运营

                  太阳能发电安装系统、新能源

002506  协鑫集成  发电设备、分布式电源及其配  6个月以内/7个月到1年  0/1%
                  套产品等

300317  珈伟股份  EPC光伏电站工程、光伏发电、6个月以内/7个月到1年  0/1%
                  LED照明等

                  电力系统各类自动化系统及装

                  置;变电站、发电厂继电保护

                  及自动控制设备、输变电设备、

600268  国电南自  低压电器设备、铁路、交通、          1年以内            1%
                  冶金、化工、石油、码头等行

                  业的电气自动化系统及控制设

                  备

002121  科陆电子  主要从事智慧电网和新能源应    6个月以内/7-12个月    0/5%
                  用、节能减排设备与解决方案

600089  特变电工  变压器、电线电缆及辅助设备          1年以内            2%
                  的制造和销售

    公司除深圳华力特1年内应收账款按2%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他业务应收账款均按1年内0.5%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清洁电力业务和锂电池业务,经对比上表各类似行业上市公司的1年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相当一部分公司计提政策为1-6个月以内不计提,7-12个月的应收账款才开始计提1%或5%。公司计提政策是1年内全部按0.5%计提,公司的计提政策实际影响并不比同行业其他公司低,符合行业特点。

    公司该等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制定的依据为:公司的铅电池业务,大部分客户是货到付款,部分大客户结算周期在半年以内;汽车租赁大部分客户结算周期为
1-3个月;锂电池业务,目前回款政策主要为预付部分货款启动订单,并且根据
客户的实力、订单规模等分别设定不同账期,部分尾款需要客户取得国家新能源
补贴时支付。清洁电力业务,主要为光伏和储能电站建设项目,虽然公司给予的
信用期一般达一年左右,但由于电站存在不可移动的设备、阵列等,对应收账款
存在一定的保障。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认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0.5%。
    深圳华力特客户主要集中在电力、城市轨道交通、机场、港口、商业楼宇与
工业厂房等行业。由于这些客户规模较大,内部审批手续较繁杂,大多要经预算
计划部门、资金实际使用部门、物资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等多个部门审批后才能
付款,涉及到政府项目的,还需经审计部门审计,付款流程较长,从而导致公司
应收账款回收期较长,规模较大。公司于2016年第一季度收购深圳华力特,遵
循谨慎性原则,公司维持其原设定的1年以内应收账款按2%计提坏账准备。

    主要业务大额应收账款回款分析:

  项目    2015.12.31期末余额      2016年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铅电池          74,021,309.28            60,688,138.97    81.99%
  锂电池          34,133,674.98            32,633,674.98    95.61%
  合计          108,154,984.26            93,321,813.95    86.29%
  报表数          108,154,984.26

  占比                  100.00%

  项目    2016.12.31期末余额      2017年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清洁电力        935,838,947.49          665,445,928.13    71.11%
  铅电池          124,706,796.33          101,491,988.16    81.38%
  锂电池          107,394,127.68            95,554,722.36    88.98%
汽车租赁          66,341,144.88            57,310,431.66    86.39%
  合计        1,234,281,016.38          919,803,070.31    74.52%
  报表数        1,235,666,028.50

  占比                  99.89%


  项目    2017.12.31期末余额    2018年1-4月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清洁电力      1,827,584,847.05          261,829,812.86    14.33%
  铅电池          162,503,112.92          143,264,271.78    88.16%
  锂电池          987,104,512.81          115,668,007.07    11.72%
汽车租赁        142,580,795.28          116,414,653.34    81.65%
  合计        3,119,773,268.06          637,176,745.05    20.42%
  报表数        3,428,476,561.34

  占比                  91.00%

    公司绝大部分应收账款均能在公司授予客户的信用期内收回,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较低,坏账准备计提充分,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会计师核查过程:

    (1)核对应收账款的账龄确认是否准确

  我们对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进行核查,抽查相关的销售合同,核对记账凭证、收款凭证、对主要客户及余额较大的客户发往来款询证函并收回。

  (2)公司对超过信用期间的应收账款金额根据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我们认为公司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项合计274,960.01万元,在应收账项总额中所占比例达80.20%;1-2年以内的应收账项合计金额53,883.57万元,占应收账项总额15.72%;2-3年的应收账项合计金额9,965.75万元,占应收账项总额的2.91%;3年以上的应收账项合计金额3,425.72万元,占应收账项总额的1.00%。而2017年12月31日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达10,330.01万元,可以抵销该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及深圳华力特大部分应收账款客户为长期合作及国企、央企及大型房地产企业,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偿还债务的能力,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我们核查了报告期内超过信用期间的应收账款对应合同,分析其未结算的原因以及公司各年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核查报告期内相关客户款项回收情况的单据,以及访谈财务部门负责人。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合理的、充
分的。

    (3)针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我们检查了应收账款余额在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前的全部期后回款情况,核对了银行进账单、发票和明细账,确认回款来源与往来客户保持一致。

    核查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合理的、充分的。

    4、你公司披露的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中,多家子公司亏损,其中遂宁宏成电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宏成”)、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台州台鹰”)、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动力宝”)、
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分别实现净利润-1,641万元、-8,891万元、-4,713万元和-2,435万元,2016年遂宁宏成、台州台鹰和福建动力宝分
别实现净利润-1,302万元、-953万元和-2,025万元。2017年你公司对收购遂
宁宏成时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全额减值。请说明:

    (1)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亏损的原因,特别是上述公司中连续亏损公司持续
亏损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扭亏措施;

    遂宁宏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要求其产品不能对外销售,只能销售予母公司,因而其生产的型号数量均受限,无法经济化地生产。公司已规划2018年在该主体上增加针对西部地区低速电动车市场的锂电池PACK业务,预期可为其带
来盈利。

    台州台鹰从企业生命周期来看,2017年处于建设投入阶段,且受宏观产业
政策影响较大,亏损主要原因有:1、产品法规升级导致产品上市时间延迟,从
而抑制全年产销。2、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单车收益下滑。3、前两者不利因素,导致无法实现规模量产,进而分摊了较高的固定成本。后续台州台鹰拟通过削减

人员及费用,大力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利用现有车型和技术储备,积极开展对外
业务合作,拓展盈利机会;探索调整与东风裕隆的合作模式,发挥公司整车设计
服务、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核心优势,扬长避短,以改善其持续亏损的状况。

    柳州动力宝和福建动力宝承担公司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生产、制造功能,绝大
部分产品通过母公司销往世界各地。由于主要原材料电解铅和合金的价格近年来持续上涨,其中电解铅的平均采购价格从2015年13,095.58元/吨涨至2017年18,333.51元/吨,涨幅高达40%。虽然公司制定了内部价格联动机制,但产品对
外售价的提升幅度低于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幅度,联动机制无法完全化解涨价因素,导致毛利率持续走低。另一方面,近年来受市场需求疲软和竞争加剧的影响,柳
州动力宝和福建动力宝产能利用率逐年下滑,导致毛利率下降。后续公司将着眼
于生产、销售的持续改进,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精益生产制造方面,从产品工
艺、材料改进、结构设计等多方面努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目前已经在废边
角料利用、极板设计改进等项目上开展实质性的试验工作。重视质量工作,强化
并深入全面质量管理,树立高端品牌形象。市场拓展方面,计划设立北美销售分
公司,进军北美高端市场,优化公司产品销售结构。通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结
合东南亚市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并生产出适合东南亚市场的产品,以进一步释放
产能。在中国区市场方面,着眼于拓展二级市场,目前已经安排针对国内二级市
场的产品设计,计划采用双品牌策略,实现二级市场的快速扩张。另外,公司也
将结合柳州动力宝和福建动力宝的实际生产成本和三大费用,持续优化内部定价机制,以改善其持续亏损的状况。

    福建新能源2017年度出现亏损,主要是旗下子公司亏损导致。深圳泰霸、江苏泰霸均为福建新能源新设立的子公司,主要产品和主要业务尚处于开发和拓展阶段,属投入前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目前深圳泰霸已通过赠送样品的方式
获取到一定的客户资源,部分产品待拿到检测报告,即可获取批量订单。江苏泰
霸定位于大型储能系统的锂电池PACK和小型储能系统,目前已有部分储能项目
正在接洽中,其开发的小型储能系统正在推广中,预期获利能力较高。2018年,随着产品性能的不断优化,营销网络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望在订单上取得突
破。在成本费用控制方面,江苏泰霸以研发设计为主要切入口,优化供应链资源,
以实现整体成本的降低。深圳泰霸则建立了涵盖全公司各个部门的成本费用控制制度,目前已初见成效。此外,福建新能源本部,2018年产能将会大幅提升,电芯销量预计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伴随着工艺的不断改进,规模效应带来的成本优势将会逐步体现,从而带动业绩的全面提升。

    (2)收购遂宁宏成形成的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对该项商誉全额计提减值的原因,并核实未在以前年度计提商誉减值是否合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拟从2018年起在遂宁宏成新增锂电池PACK业务,并逐步将其转型为针对西部低速电动车市场的锂电池PACK工厂,由于此业务并不属于公司收购遂宁宏成时原体系业务,因此需要对收购遂宁宏成时形成的商誉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在以前年度,公司将遂宁宏成的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作适当调整,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高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因此判断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大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

    (3)收购遂宁宏成时是否进行评估,相关评估是否谨慎合理;

    公司收购遂宁宏成时以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定价基础,与出售方谈判确定收购价格。为此,公司当时委托了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遂宁宏成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广信评报字[2013]第007号评估报告。相关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及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的,评估结果谨慎合理。评估结论为遂宁宏成之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下于2012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2,579.49万元,评估值为2,674.31万元。

    (4)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中亏损公司的固定资产等资产项目以及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应计提相应资产减值准备,未在以前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合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将需测算子公司的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基于该子公司的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水平、市场开拓及销售计划等,以及合理的折现率,对子公司未来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计算得出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可回收金额高于公司投入成本,因此判断这些子公司的固定资产等资产项目以及收购子公司形成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其中,福建动力宝、柳州动力宝和遂宁宏成为公司铅电池事业部的生产基地,其产品均由总部下单安排生产,统一对外销售,自身没有自产自销权限。在公司铅电池业务没有较大突破的情况下,该等生产基地产能未能得到满足,因此形成经营性亏损。公司已计划放开销售权限,子公司同步可开展销售业务,提升子公司产能利用率,提升业绩。根据公司铅电池事业部业务规划为基础进行的资产减值测试表明未来现金流可以覆盖资产价值,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福建新能源为公司在漳州的锂电池生产基地,公司在福建诏安规划建设总产能6GWh的圆柱三元电池项目,其中一期1GWh的18650三元电池于2017年上半年量产,一期另外1GWh的18650三元电池和二期2GWh的21700三元电池正在建设中,并不存在资产减值的迹象。

    公司亦对通过收购合并但在2017年度亏损的主要子公司进行了固定资产及商誉减值测试,相关测算结果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2017.12.31商誉  投资成本  减值测试结果  备注
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405.60  4,011.47              -  注1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759.22  5,100.00      5,573.24  注2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3,796.42  9,208.00      10,412.05  注3
DurionEnergyAG                          1,246.55  4,470.35      6,386.38  注4
HiselPowerPakistan(Private)Ltd              597.46    535.77        951.94  注5
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4,952.78  4,869.12      6,000.00  注6
    注1:根据公司的电池产业规划安排,公司拟从2018年起在遂宁宏成新增锂电池PACK业务,并逐步将其转型为针对西部低速电动车市场的锂电池PACK工厂,由于转型之后未来遂宁宏成经营业绩将主要来源于锂电池业务,而此业务并不属于公司收购遂宁宏成时原体系业务,因此公司对收购遂宁宏成时形成的商誉计提全额减值准备。

    注2:江苏峰谷源主要从事储能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光伏及储能电站的EPC业务,根据其过往建设经验及项目洽谈情况,预计江苏峰谷源在2018年度将能接获超过60MW光伏及储能电站建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4亿元。国内储能产
业正处于发展阶段,业务前景看好,预期在2019年与2020年,江苏峰谷源营业收入增长率可达到30%以上,在2021年与2022年也能取得超过20%的增长。公司在此业务预测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算。

    注3:台州台鹰此前亏损主要是因为实际生产时间较短,产销量较低,结合公司业务开展规划,预计2018年度产销量约2,500台,2019-2022年度产销量分别提升至10,000台、20,000台、30,000台、30,000台,公司在此产销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算。

    注4:DurionEnergyAG主要在欧洲从事储能电站运营、家用储能系统及户用光伏储能系统的研发与销售,按计划其200MW储能电站将于2018年第四季度投入运营,同时,2018年下半年该公司的家用储能系统及户用光伏储能系统将开始销售,带来新的收入增长点,预计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000万欧元,2019年营业收入可达3,000万欧元以上,以后年度的年收入增速在10%以上。公司在此业务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算。

    注5:HiselPower主要在巴基斯坦开展光伏设备销售,小型光伏系统建设等业务。巴基斯坦作为发展中国家,其电力设施不甚完善,但电力需求日趋旺盛,光伏发电市场正快速增长。预计2018年该子公司营业收入将在2017年的基础上增长50%以上,此后四年每年收入增速将在30%以上。公司在此业务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算。

    注6:公司于2017年收购上燃动力时以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上燃动力的股东全部权益在201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9,545.41万元为基础,按收购上燃动力51.01%股权计算所得的约4,869.12万元作为交易对价。结合2016年度及2017年度燃料电池相关行业发展日趋迅速,逐渐成为市场并购热点,相关并购标的均有所溢价以及近年上海嘉定区经济发展拉动土地房产增值的实际情况,公司对上燃动力的51.01%股权估值约为6,000万元左右。

    综上所述,公司亏损子公司固定资产均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收购所产生的商誉除遂宁宏成外,其它子公司均不存在减值迹象。公司以前年度进行减值测试
时未发生减值迹象,且资产减值主要为时间点的概念,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公司未在以前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合理的。

    会计师核查过程:

  1、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商誉进行了重新计算。公司商誉确定方法和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复核公司编制的收购子公司未来现金流量预测表、盈利预测表的假设依据、计算过程,折现率的确定方法。公司在编制盈利预测表时正确确定了盈利预测基准,合理提出盈利预测基本假设,不存在故意采用不合理的假设,计算过程是合理的。

    3、对于收购协议中签署了业绩要求的公司,我们复核了其2017年度盈利完成情况,对于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公司,我们通过分析收购形成商誉的主要原因为:收购子公司具有相关行业的生产资质,以及部分公司目前均在建设期,因为行业的生产资质的稀缺性以及最新具有相同生产资质企业的并购案例,认可其商誉没有减值。

    核查意见:公司报告期期末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过程及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你公司2016年度收购的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润科”)和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戎”)在2016年和2017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请说明:

    (1)酒泉润科和厦门华戎连续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具体原因;

    酒泉润科主要从事光伏逆变器等电力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根据收购协议的约定,酒泉润科2016年主营业务(电力电子产品及服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实际实现税后净利润-953.08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原因如下:

    ①产品系列单一。酒泉润科光伏逆变器产品以大功率为主,主要产品系列包
括水冷设备(1.6MW和3.2MW两个功率等级)、风冷设备(单机2MW功率)。由于国内光伏逆变器生产厂家单机最大功率主要为1MW功率等级,推广单机1.6MW及以上功率等级设备的制造厂商较少,且缺乏比较成熟的应用业绩,更大功率方案暂未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可。

    ②产品制造成本高。酒泉润科国外研发团队按照欧洲标准设计及生产设备,安全及可靠性能提升的同时造成成本的增加;国外研发团队对国内逆变器制造厂商的技术路线、国内元器件使用品牌及性能缺乏了解,设备制造多使用进口元器件,原材料成本偏高;酒泉润科采购人员缺乏制造业相关采购经验,对元器件采购价格的把控较差。上述原因综合导致产品制造成本较行业平均水平高。

    ③新产品开发周期长。酒泉润科研发工作主要依靠国外技术团队,研发投入大,技术响应时间长。

    ④销售团队较弱。销售团队市场开拓能力较差,执行力较弱,市场开拓不理想。

    根据收购协议的约定,酒泉润科2017年主营业务(电力电子产品及服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实际实现税后净利润1,035.2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11.0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原因如下:

    ①新产品尚未形成产出。酒泉润科2017年度主要致力于模块化大型储能变流器和交直流电动汽车充电桩两个新产品的研发,报告期内尚未形成产出。

    ②现金流紧张。下游客户回款较慢造成酒泉润科现金流紧张,影响了新业务的开展,且新产品研发进度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③市场环境发生变化。2017年光伏行业国家政策出现较大变化,分布式和村级扶贫光伏项目大量增加,单机小功率光伏逆变器市场份额剧增;受西北地区限电问题影响,大型集中式逆变器需求减少。

  厦门华戎主要向军方提供分布式离网能源系统和各种锂电池电源系统。根据收购协议的约定,厦门华戎2016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400万元,实际实现税后净利润258.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8.11万元,未完成业绩
承诺,具体原因如下:

    ①业务开展未达预期。受军队改革影响,2016年厦门华戎承接订单比预期减少,进而影响全年业绩的实现。

  ②业务类型单一。厦门华戎业务主要以小型锂电光伏/储能电站为主,除军方外的销售面较窄。

    根据收购协议约定,厦门华戎2017年税后净利润不低于600万元,实际实现税后净利润404.4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4.32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原因如下:

    ①高原生活保障项目施工推迟。项目所在位置海拔高,气候环境导致只能在每年6月至10月施工,由于在报告期内未能顺利完工,影响了全年业绩的实现。
    ②高原高寒地区保温套件供货产能不足。因客户采购的保温套件产品性能要求高,且交货时间紧迫,厦门华戎在接受订单后需要重新研制、定型,供货数量有限。

    ③部分项目招投标推迟。由于受军队改革影响,部分项目招投标推迟至2018年启动。

    (2)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涉及的补偿实施情况,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

    酒泉润科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的触发条件及补偿的具体形式:

    公司于2016年2月1日与杜方勇、JuanFraga、DavidUgena、JoseManuelTena、杨继华、刘叶海、酒泉润科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400万元受让刘叶海所持有酒泉润科10%的股权,其他股东放弃受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再以自有资金4,000万元溢价增资酒泉润科,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酒泉润科50%的股权。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杜方勇、JuanFraga、DavidUgena、JoseManuelTena(以下合称“业绩补偿责任人”)承诺酒泉润科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主营业务(电力电子产品及服务)的税后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1,000万元、
2,000万元和3,500万元。上一年度如超额完成,业绩补偿责任人可以选择将超额部分转入下一年度进行累积考核。三年内(含三年)如果累积完成6,500万元税后净利润,视同完成业绩承诺。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酒泉润科每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低于承诺数,每减少300万元净利润,业绩补偿责任人补偿1%的股权给公司及杨继华。公司、杨继华双方按持股比例分配。当年实现利润低于70%,杜方勇个人工资下降30%。
    酒泉润科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涉及的补偿实施情况:

    酒泉润科2016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9,530,750.29元,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酒泉润科2016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较承诺金额差19,530,750.29元。根据《合作协议》,业绩补偿责任人应补偿6.51%的酒泉润科股权给猛狮科技及杨继华,其中,补偿给猛狮科技5.07%,补偿给杨继华1.44%。

  由于猛狮科技和业绩补偿责任人对《合作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实施时点存在争议,即猛狮科技认为每年都应当实施补偿,业绩补偿责任人认为是三年到期后根据累积完成情况再实施补偿,同时为了鼓励业绩补偿责任人更好地完成2017年度业绩,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涉及的补偿未具体实施。

    酒泉润科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

  酒泉润科2017年度实现税后净利润10,352,680.23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241,801.1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110,879.10元,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酒泉润科2017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较承诺金额差9,889,120.90元。根据《合作协议》,业绩补偿责任人应补偿3.30%的酒泉润科股权给猛狮科技及杨继华,其中,补偿给猛狮科技2.57%,补偿给杨继华0.73%。同时,由于当年实现利润低于70%,酒泉润科董事长杜方勇个人工资下降30%,由30万元/年调整为21万元/年。

    考虑到酒泉润科2016年度及2017年度均未完成当年业绩承诺,公司要求业绩补偿责任人将2016年度及2017年度的业绩补偿一并履行,即业绩补偿责任人应一次性补偿9.81%的酒泉润科股权给猛狮科技及杨继华,其中,补偿给猛狮科技7.64%,补偿给杨继华2.17%。


    如前所述,猛狮科技和业绩补偿责任人对《合作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实施时点存在争议,目前无法就业绩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公司董事会要求清洁电力事业部与业绩补偿责任人进行协商,提出具体可行的操作方案,并适时采取进一步维权措施。

    厦门华戎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的触发条件及补偿的具体形式: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与姜荣军、唐芬、厦门华戎签署了《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受让厦门华戎60%股权,其中2,400万元受让姜荣军持有的厦门华戎48%股权,600万元受让唐芬持有的厦门华戎1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厦门华戎60%股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姜荣军、唐芬承诺厦门华戎2016年、2017年、2018年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该等净利润为经审计的归属于厦门华戎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如厦门华戎2016年、2017年的累积税后净利润达到1800万元,则视为完成业绩承诺。

    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一年度业绩承诺未达到,姜荣军、唐芬应按以下盈利补偿金额公式计算,对厦门华戎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已补偿金额。姜荣军、唐芬内部按照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占盈利补偿主体在本次交易中合计取得的交易对价总金额的比例分担上述的补偿责任,但姜荣军、唐芬之间对本协议项下的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如厦门华戎在业绩承诺期限内的任一年度未能达到承诺净利润水平,则姜荣军、唐芬应于当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用于利润补偿的现金支付到厦门华戎账户。

    厦门华戎2016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涉及的补偿实施情况:

    厦门华戎2016年度税后净利润为2,586,965.21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5,879.2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81,085.99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厦门华戎2016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已经触发业绩补偿
的相关约定,2016年度应补偿金额为1,418,914.01元。根据姜荣军、唐芬于2017年10月30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度盈利补偿确认函》,姜荣军、唐芬同意上述全部盈利补偿金额1,418,914.01元在公司应付唐芬的剩余股权转让款中一次性扣除,以抵偿姜荣军、唐芬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款。公司已于2017年11月8日将应付唐芬的股权转让款1,418,914.01元作为姜荣军、唐芬2016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款支付至厦门华戎的银行账户。
    厦门华戎2017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

    厦门华戎2017年度税后净利润为4,044,653.95元,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1,406.2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043,247.70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厦门华戎2017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已经触发业绩补偿的相关约定,2017年度应补偿金额为1,956,752.30元。其中,姜荣军应补偿1,565,401.84元,唐芬应补偿391,350.46元。目前公司已和姜荣军、唐芬就落实《股权转让协议》相关补偿约定达成共识,相关补偿义务拟于近期完成。

    另外,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受让厦门华戎6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分两次进行支付,剩余50%股权转让款待业绩承诺期届满且姜荣军、唐芬已完成全部盈利补偿义务后支付。公司有权以剩余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抵偿姜荣军、唐芬应付未付的业绩补偿款,并视为公司已支付相应股权转让对价。因此,姜荣军、唐芬的盈利补偿能够实现。

    (3)未对收购上述两家公司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将酒泉润科的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基于酒泉润科的市场开拓及销售计划,以及合理的折现率,对酒泉润科未来五年的利润情况及现金流进行了预测,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计算得出公司所持有酒泉润科所有者权益价值约为4,580.12万元,高于公司账面收购成本的4,200.00万元,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将厦门华戎的所有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基于厦门华戎的市场开拓及销售计划,以及合理的折现率,对厦门华戎未来五年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采
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计算得出公司所持有厦门华戎所有者权益价值约为
4,642.95万元,高于公司收购成本的3,000.00万元,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

    会计师核查过程:

    1、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商誉进行了重新计算。公司商誉确定方法和
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复核公司编制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表盈利预测表的假设依据、计算过程,
折现率的确定方法。公司在编制盈利预测表时正确确定了盈利预测基准,合理提
出盈利预测基本假设,不存在故意采用不合理的假设,计算过程是合理的。

    核查意见: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对酒泉润科、厦门华戎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过程及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你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
司”)和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你公司股份接近全部质押,且前期因存在平仓风险你
公司申请股票停牌。2018年4月26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向沪美公司
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沪美公司的实
际融资成本。请说明: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面临平仓风险的进展情况,公司控制
权是否存在变更的风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陈乐
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德优势”)、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中世融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7,173,4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4%;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225,23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面临平仓风险的进展情况


    ①2018年2月13日,公司发布《停牌公告》,因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跌破或可能跌破平仓价格,存在平仓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与相关质权人积极进行协商,并通过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股票等措施应对平仓风险。截至2018年2月26日,公司申请的停牌期已满。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7日开市起复牌,并于2018年2月27日发布了《复牌公告》。

  ②2018年4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根据融出方委托人指令,对沪美公司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处置,造成沪美公司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84.25万股。

    ③2018年4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沪美公司质押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610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启动违约处置流程,可能导致沪美公司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④2018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易德优势质押予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的2,276.70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天风证券拟按照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投资指令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启动违约处置流程,可能导致易德优势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⑤2018年6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天风证券根据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投资指令,对易德优势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处置,造成易德优势被动减持公司股份71万股。


    ⑥2018年6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在被动
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沪美公司质押予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849.9996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
行违约处置,可能导致沪美公司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⑦2018年6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存
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易德优势质押予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
1,422.00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约,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拟对上述涉及违约的
质押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可能导致易德优势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⑧2018年6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
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沪美公司质押予东兴证券的4,568.0157万股公司股份、陈乐伍先生质押予东兴证券的4,167.3935万股公司股份涉及违
约,东兴证券拟根据融出方委托人指令对上述涉及违约的质押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可能导致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动减持。

    公司控制权是否存在变更的风险

    ①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6,25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2%;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35,780,153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65%,占公司总股本的23.93%。易德优势持有公司股份43,3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43,277,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99.92%,占公司总股本的7.63%。陈乐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27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41,673,935股,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8.59%,占公司总股本的7.35%。中世融川持有公司股份
4,768,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4,500,000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37%,占公司总股本的0.79%。陈乐强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5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中世融川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所质押的部分公司股份存在平仓风险。沪美公

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目前与相关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遭遇被动减持的风险。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220,73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0%,若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所质押股份出现大幅度被动减持,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②2018年6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沪美公司持有的102,259,100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12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持有的33,999,996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13日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陈乐伍先生持有的42,270,900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20日被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陈乐伍先生持有的42,270,900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22日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2018年6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易德优势持有的43,312,000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22日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及易德优势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及易德优势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221,841,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若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2)沪美公司是否拥有足额资金以向你公司提供借款;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沪美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资金拆借额度,主要是参照以往年度先行准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短期资金周转的问题,以前一般是根据当时需求金额向控股股东短期借入资金,资金周转完毕后即归还给控股股东。此次通过的10亿元为年度总额度,实际发生是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及控股股东资金情况确定的。

    (3)结合沪美公司的融资成本,对比你公司拟向沪美公司借款的利率与你公司同期向其他机构借款的利率情况,说明你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必要性和利率定价的公允性,并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困难的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短期资金拆借主要用于周转贷款或短期较急的业务资金投入。周转贷款类的资金拆借时间一般在10天-20天左右,补充紧急业务资金类型的资金拆借时间一般在1-3个月,均为超短期资金拆借,金融机构一般没有这类产品提供,因此需要向控股股东拆入,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资金流转及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由于公司合作的其他金融机构没有类似期限的融资业务,因此没有相同的公司融资成本可供对比,但公司拟向沪美公司借款的利率将不高于沪美公司的实际融资成本。

    7、你公司汽车相关行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6.8亿元,同比增长227%。请说明:

    (1)结合你公司汽车相关产品和服务构成,详细说明该类业务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相关行业取得营业收入6.8亿元,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是从2016年5月开始纳入合并范围,影响比较基数。另一方面,经营租赁市场方面,通过积极拓展和维护新老客户、布局新的城市运营网络,深耕租赁市场,确保原有长租业务稳定增长,着力开展中长期业务,取得收入28,926.47万元,同比增长80.59%。商品车和二手车销售得益于战略的适时转换,以及与主机厂的紧密合作,利用内外部营销网络,制定合理激励方案,整合销售资源,取得销售业绩的重大突破,其中商品车销售取得收入27,994.56万元,同比增长16.43%;二手车销售取得收入6,035.03万元,同比增长91.80%。

    (2)说明你公司汽车租赁业务的运营模式,该运营模式下收入确认政策及其他重要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目前汽车租赁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汽车出租数量占拥有数量的比率等。

  ①公司汽车运营板块的主要运营模式:

    商品车销售:从主机厂或4S店购买库存商品车,直接销售给客户。

    二手车销售:租期返回车辆,进行销售。

    经营性租赁:根据客户需求,采购车辆,租赁给客户,客户分期支付租金,租期结束,收回车辆。

  分时租赁:根据租赁车辆的使用时间和使用里程向客户收取租赁费用。

  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车辆销售主要以新车销售及二手车销售等。收入确认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满足条件后予以确认。满足条件为: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车辆销售收入的确认:销售部门人员根据客户需求发起签订车辆销售合同,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收取货款,并通知车务部门办理车辆出库手续。财务部收到车务部门出具的出库单后,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经营性租赁收入的确认:经营性租赁收入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分时租赁收入的确认,按实际收到客户租金确认收入。

  ③目前汽车运营板块业务的开展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郑州达喀尔拥有车辆7,123台,其中在租车辆5,722台,占车辆总数的80.33%;在库商品车及二手车1,401台,占车辆总数的19.67%。厦门潮人拥有车辆1,421台,其中在租车辆555台,占车辆总数的39.06%;年末采购入库尚在办理相关手续车辆866台,占车辆总数的60.94%。


    8、请说明你公司清洁电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风力发电及储能电站)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各类业务的具体运营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并请会计师对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发表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清洁电力板块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光伏电站EPC及变配电集成业务,该类业务模式主要以参加客户组织的招投标的方式获得订单。在投标报价时,公司根据产品技术方案进行成本核算,结合以往投标结果和中标情况进行分析,参照行业水平和竞争对手情况,在保证合理产品毛利率的基础上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光伏电站及储能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该业务主要采取以投资建设并转让光伏电站及储能电站为主的运营模式。2017年,国家重点引导分布式光伏、光伏扶贫项目,公司顺应形势,积极开发分布式、户用和光伏扶贫项目,全年持有及承建的光伏电站项目共计277MW顺利完成并网。同期,公司陕西定边10MWh储能示范电站建成并网;德国Relzow200MWh储能电站完成了前期筹建工作。

    公司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④相关的收入和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取得收入的确认:①不跨年度劳务收入按完成合同法,即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②跨年度劳务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提供劳务的结果能够可靠地计量,则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收入的确认: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清洁电力板块业务主要包括光伏及储能电站的系统集成及建设业务,变配电解决方案业务,中性点电阻接地装置、逆变器及充电桩等产品销售业务三大类。

    光伏及储能电站的系统集成及建设业务收入确认的时点:光伏及储能电站的
系统集成及建设业务收入按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确认;单独的只向客户提供光伏及储能系统集成并不提供建设服务的业务按产品销售业务的收入确认原则,在货物已经客户验收,不再对该货物实施继续管理权和有效控制,与销售该货物相
关的成本已经确定,相关的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变配电解决方案收入确认的时点:变配电解决方案业务是指以电力自动化技术及整体解决方案为基础的行业变配电设备集成业务,一般包括项目交接、方案
设计、设备选型与采购、自主核心产品制造、软件开发、现场安装和调试、项目
验收、客户培训等主要环节。本公司对该类业务按照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后确认
收入的实现。

  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确认的时点:产品销售业务根据业务特点和收入确认原则,在货物已经客户验收,不再对该货物实施继续管理权和有效控制,与销售该货物
相关的成本已经确定,相关的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会计师核查过程:

  1、评价管理层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并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等程序,评价公司收
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3、光伏及储能系统集成等产品销售业务:获取公司销售明细,从中抽取大
额销售及其他重要销售项目核查其相关合同以及发票、报关单、出库单、验收单
等资料,确认该货物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时点。将主要销售客户的销售合同或销
售订单,按客户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上记载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与发票、报关单等进行核查,确认是否一致。

  4、变配电解决方案收入:获取公司变配电项目清单,查阅营业收入、应收
账款明细账,重点核查大额客户的收入真实性。抽取大额项目及其他重要项目核
查其相关合同以及发票、现场安装及调试报告、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

  5、EPC光伏电站工程收入:取得并复核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成本的外部
证据,包括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经客户确认的项目进度报告、项目监理报告。

    6、对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对主要客户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本期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核查意见:公司清洁电力业务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9、你公司子公司厦门潮人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潮人”)2017年向台州台鹰采购了491台裕路EV2电动车作为运营车辆。由于2017年度台州台鹰的产量较低,每一辆车所分摊的生产成本较大,其产品成本已经超出车辆销售价格,因此造成合并报表中以裕路EV2电动车生产成本核算的厦门潮人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其实际市场价格。截至2017年12月31日,491台裕路EV2电动车账面价值为8,098万元,可回收价值为1,948万元,预估减值6,150万元,减值率为75.94%。请说明:

    (1)台州台鹰的产能、产能利用率、以及其生产成本和同行业对比情况;
  台州台鹰单班设计产能2.5万台/年,90台/日;实际产量30台/日,产能利用率约为33%,又受到上市销售时间短的影响,全年的总产量无法满足工厂建设的设计产能,而目前其他主机厂的产量可以满足设计产能的90%以上,导致台州台鹰本年度分摊的制造成本高于其他主机厂约6,000元/台。

    单台采购成本中三电部分(电池、电机、电控)占单台采购成本的55%左右,由于产销规模较小,与供应商谈判能力较弱。如年产量达到1万台以上采购成本可下降20%,故采购成本约高于同行业20%以上。

    (2)你公司披露子公司台州台鹰因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影响,不能实现原定生产和销售计划,实际产量较低导致亏损大幅增加,请详细说明补贴政策变动对台州台鹰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台鹰裕路EV2车型原定2017年1月获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3月份实现上市销售。但受国家2017年1月起开始实施的ELV法规认证要求影响,裕路EV2车型进行了两个月的法规应对调整,于4月份进入第3批《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同时,由于受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申报时间窗口开放的不确定性影响,裕路EV2车型实际获得《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时间为9月份。获得免购置税目录后,裕路EV2开始进行小批量生产,并于10月18日全国上市销售,比原计划延后了7个月,2017年生产和销售时间不足3个月。

  此外,自2017年11月中旬开始,网上大量流传国家四部委对2018年补贴政策调整的草案,网传2018年补贴政策大幅退坡,考虑补贴政策的退坡风险会增加库存车辆的亏损,台州台鹰2017年对产销规模进行了控制。

  产品上市时间的大幅延迟和对政策大幅退坡潜在风险的控制叠加,造成了台州台鹰无法实现既定生产及销售计划,产销量下降导致单车费用上升,亏损加大。
  为降低政策频繁变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台州台鹰主要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①按照实际产销规模削减人员及费用,大力开展降本增效工作,降低经营亏损;

    ②强化对产业政策趋势的分析研究和预判管理;

    ③储备开发最新一代技术的车型,减少政策变化的应对成本。

    (3)请说明厦门潮人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台州台鹰购买电动车继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商业逻辑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厦门潮人从台州台鹰共计采购491台裕路EV2作为运营车辆,由于裕路EV2为台州台鹰与东风裕隆汽车有限公司的合作车型,裕路为东风裕隆的子品牌,因此采购模式为台州台鹰?东风裕隆?厦门潮人。台州台鹰按市场价出售给东风裕隆,由于其产量低于预期,未产生规模效应,分摊的固定生产成本较高,从而导致总体单台生产成本居高不下,账面出现较大幅度的亏损。厦门潮人以市场价从东风裕隆采购,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价格相同,不存在高估。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判定其为内部交易,即集团内交易。为更加真实的反映业务实质,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抵减了台州台鹰出售
给东风裕隆取得的收入,按照台州台鹰的生产成本还原了491台裕路车的账面原值。由于合并抵销后该批裕路车辆的账面原值由市场价格变为偏高的实际生产成本,因此根据其市场价格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10、你公司2018年2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89万元,4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调整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其中补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9万元。请详细说明调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核实你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公司经营模式并得到有效执行,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补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09万元,主要与深圳华力特和上海太鼎等子公司有关。其中深圳华力特补计提613.48万元,上海太鼎补计提338.13万元。深圳华力特因前期与客户积极沟通回款事宜时预计能在2018年第一季度完成偿付,但此项工作未能在预定时间内达成,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2017年12月31日资产情况,重新补计提了与该客户相关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上海太鼎则是根据部分客户的实际情况,运用个别认定法来评估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并进行单项计提。以上两公司补计提的坏账准备均符合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均执行符合公司经营模式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风险。

    会计师核查过程:

    1、对期末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并执行替代测试。抽查有关原始凭据,抽查与发生额、余额相关的合同,核对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交接清单、及发票,以验证与其相关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2、对超过信用期间的应收账款,核查了超过信用期间的应收账款对应合同,分析其未结算的原因以及公司各年应收账款回收情况;核查各年度相关客户款项回收情况的单据,以及访谈财务部门负责人。

    3、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核查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对应收账款账龄确定方法是恰当的,应收账款账龄
  的划分是正确的。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已充分计提坏账
  准备。

      11、你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9.06亿元,同比增长99%,存货跌价准备期末
  余额为2,456万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台州台鹰、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根据产品价格情况、呆滞物料状况及期后处置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请说明:

      (1)存货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自2015年战略转型以来,新增主要业务板块尚处于成长期,随着业务
  量的增加,公司锂电池业务的产品生产、清洁电力的项目建设等所采购的原材料、
  形成的产品随之增多,存货在2017年末同比增加了47,219.06万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并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12.31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17.12.31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商品材料类  3,714,797.16  7,813,364.89    -  792,634.27    -    10,735,527.78
委托开发项        -        13,819,943.75    -        -        -    13,819,943.75
目类

合计        3,714,797.16  21,633,308.64    -  792,634.27    -    24,555,471.53
      原材料计提的跌价准备,主要包括:遂宁宏成已无法使用的配件和材料全额
  计提跌价准备108.75万元;台州台鹰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按照所生产的产成
  品所计提的跌价准备占账面价值的比例计提原材料的跌价准备522.26万元。

      库存商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主要系汽车配件因市场价格下降,导致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计提跌价准备144.68万元。


  委托开发项目计提的跌价准备,主要系上海太鼎根据产品价格情况、呆滞物料状况及期后处置情况对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进行了重新估算,计提跌价准备1,381.99万元。

    会计师核查过程:

  1、实施存货细节测试

  检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采购合同、入库单、领料单、出库单、生产成本计算单等原始单据,通过上述单据的核对,获取相关存货权利和准确性的证据。

  2、实施存货监盘程序

  对公司期末存货进行了监盘,通过了解公司的存货状况,制订了存货监盘计划,同时分监盘小组,在公司仓储、财务人员陪同下,对公司存货进行监盘。通过存货监盘,获取相关存货存在和完整性的证据。

  3、实施计价测试

  对报告期内存货中原材料、产成品等的发出实施计价测试,确定各存货明细计价的准确性。

  4、实施存货截止测试

  报告期各期末,对存货中原材料、产成品及发出商品实施截止测试,获取各存货明细完整性和截止性的证据。

    5、对发出商品实施函证程序

    对于期末发出商品,采用目标抽样法,向客户发送询证函,对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已发出的型号、数量及是否验收完毕等信息进行确认,保证该类资产的存在和价值。

  6、复核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和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核查意见: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期末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2、你公司铅电池产品和锂电池产品2017年度毛利率分别为7.19%和
14.57%,去年同期分别为16.67%和30%,请结合同行业状况、原材料和售价等
因素说明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铅电池产品方面,2017年度,公司铅酸蓄电池主要生产原料电解铅平均采
购价格较2016年度上涨26.40%,虽然公司产品定价具有铅价联动机制,但是由
于近年来铅电池行业竞争加剧,价格提升具有一定难度,全年平均单位产品售价
只提升了约9%左右。另一方面,由于铅电池业务增长缓慢,以及环保、模具等
设备的持续投入,导致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增加,从而影响毛利率水平。

    锂电池行业毛利率下降明显。锂电池业务已成为公司第二大营收主力,占整
体营收比例22.48%,且主要收入集中在第四季度取得,占全年收入的78.36%。
由于2017年初生产线投产后仍处于生产的磨合和产能的爬坡时段,前期产量不大,而且主要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年内涨幅较大,同时,该生产线为韩国进口
高端设备,所需分摊的折旧费用也较高。另一方面,公司作为锂电池行业的新进
入者,为开拓市场,采取了售价较低的市场策略,通过为客户提供附加值和综合
性价比高的产品占领市场,为后期的大规模量产,赢得机会,以上两者综合导致
了毛利率为负值。公司锂电池产品收入另一主要来源PACK组装及贸易,2017年
该业务板块经历了严峻的市场环境,受“3万公里”及“补贴退坡”政策影响,下游整车厂大幅度压缩采购成本,导致整体售价降低。国家新标的出台,需要在
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重新设计和优化,也一定程度影响成本的上升。此外,锂
电池业务板块新增设立深圳泰霸和江苏泰霸两家子公司,由于订单尚未达到预期,分摊了较高的固定成本,也直接影响了整体板块的毛利率水平。

    13、你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391万元,请说明你公司
未来是否能够产生足额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转回前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上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是否谨慎合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5,391万元,主要构成如下:资产减

值准备,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1,546.59万元,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564.15万元,可抵扣亏损2,280.6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减值准备主要集中在深圳华力特、深圳清洁电力等业务量大、效益较好的子公司,其拥有优质
的客户群体,以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居多,可回收风险小,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在未来冲回的可能性大。目前深圳华力特、深圳清洁电力等子公司订单充足,营
运能力较好,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较大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应收账款可能无法收回的损失。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主要产生在清洁电力业务板块和新能源汽车研发业务。公司清洁电力业务为实现整体收益的最大化,通过结构结化和资源整合,将各子
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了较明确的规划和定位,各子公司在各自的攻坚领域和供应链环节发挥专业优势,因此产生了较多的内部交易,主要表现在自持电站和EPC
工程建设等,随着电站和EPC工程的完工并出售,这部分未实现内部利润即可实
现。新能源汽车研发业务,主要为旗下子公司上海太鼎向上海猛狮等子公司提供
新能源汽车研发、设计服务,目前部分项目已完成样车设计,其他项目也正在稳
步推进,并可形成无形资产,将在未来受益于整个新能源汽车业务板块。

    可抵扣亏损,主要集中在母公司和柳州动力宝、福建动力宝等子公司。母公
司由于承担着全集团资金筹措的功能,产生了大额的财务费用,从而有较大的亏
损额。未来将通过合理分配母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成本,进而改善母公司的亏损局
面。此外,母公司和柳州动力宝、福建动力宝等子公司共同负责铅酸蓄电池产品
的生产和对外销售,面临日益下滑的经营业绩,公司铅电事业部已开始着眼于生
产、销售的持续改进,并进行了长期规划,公司也因地制宜的制定了较为严格的
绩效考核制度和合理的激励机制。从精益生产制造到全面质量管理,再到细分市
场抢占和高端市场的开拓,预计2018年公司铅酸蓄电池产品销售业绩将有较大
改观,产能利用率下降的情形将会明显改善,从而降低整体生产成本,提升毛利
水平。根据2018年的年度预算和未来3年的经营规划,预计能够产生足额的应
纳税所得额弥补可抵扣亏损。

    会计师核查过程:

  复核公司的经营计划、编制的子公司未来现金流量预测表、盈利预测表的假

设依据、计算过程,折现率的确定方法。公司在编制盈利预测表时正确确定了盈利预测基准,合理提出盈利预测基本假设,不存在故意采用不合理的假设,计算过程是合理的。

  对于子公司主要产品销售给内部关联企业的,我们在复核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预测表时,充分考虑到内部转移价格对其影响,并确认该价格是在公平交易前提下管理层能够达成的最佳价格估计数进行预测的。

    核查意见: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4、请梳理2015年以来你公司发生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对外收购资产情况,以列表的方式列示收购公司的名称、收购时间、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时间、交易双方是否签订对赌协议、收购后是否涉及业绩补偿,并自查按照12个月累计口径计算是否对上述收

    购事项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股权变  是否  是否  是否经  是否经
序          标的名称            投资金额  收购股权  协议签署  协议披露  股权变更  更披露  签订  涉及  公司董  公司股
号                                (万元)    比例      日期      日期    完成日期    日期    对赌  业绩  事会审  东大会
                                                                                                协议  补偿    议    审议
1  上海中兴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4.55%    2014.12.26  2014.12.27  2015.7.23    2015.8.4    否    否      是    不适用
2  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              66,000.00  100.00%    2015.3.2    2015.3.4    2016.1.27    2016.2.1    是    否      是      是

3  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100.00    50.51%    2015.4.28  2015.4.29    2015.5.7    2015.5.9    否    否      是    不适用
4  酒泉润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4,400.00    50.00%    2016.2.1    2016.2.3    2016.2.1        -      是    是      是    不适用
5  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6,000.00    80.00%    2016.3.8    2016.3.9    2016.3.23  2016.3.26  否    否      是    不适用
6  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2,500.00    90.00%    2016.4.1    2016.4.2    2016.5.16  2016.5.19  否    否      是      是

7  DragonflyEnergyCorp.              约1,294.60    33.33%    2016.4.14  2016.4.18    2016.7.22      -      否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8  DurionEnergyAG                    约4,390.76    55.00%    2016.4.25  2016.4.26    2016.6.28      -      否    否      是    不适用
9  厦门华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60.00%    2016.8.19  2016.8.20    2016.9.8    2016.9.9    是    是      是    不适用
10  LionanoInc.                        约2,066.79    11.98%    2016.11.21  2016.11.23  2017.1.10  2017.2.22  否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11  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7,350.00    30.00%    2017.1.24  2017.1.25    2017.1.26    2017.2.8    否    否      是    不适用
12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1,200.00    10.00%    2017.2.24  2017.2.25    2017.4.5        -      是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13  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4,869.12    51.01%    2017.4.24  2017.4.25    2017.9.26  2017.9.30  否    否      是    不适用
14  广东元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00%    2017.4.27      -        2017.5.16      -      是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上述收购标的中,广东元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为一级子公司深圳清洁电力,其余均为公司直接投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自查,上述收购事项均及时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15、你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2.79亿元,截至目前已使用7.3亿元,请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是否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核实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挪用情形,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公司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1,569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2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54.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349,561.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650,393.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G1700073018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使用金额

                  累计利息收入  以前年                    本期补

  募集资金净额    扣除手续费净  度已使    直接投入      充流动              期末余额

                      额      用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    资金金    其他

                                                            额

1,278,650,393.30  3,205,977.77    -    729,971,228.55    -        -    551,885,142.52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29,971,228.55元,其中2017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29,971,228.55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51,885,142.5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提供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551,885,142.52元。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存款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445006030018800005557  活期存款    62,183,711.38  -
中信银行汕头分行      8110901012300449870    活期存款      107,503.88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332428  活期存款  489,593,927.26  -
    合    计                                            551,885,142.52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78,650,393.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9,971,228.55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29,971,228.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      投资总额            (1)              额        投入金额(2)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3)=(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核心部

件――锂离子电池    否      1,278,650,393.30  1,278,650,393.30  729,971,228.55  729,971,228.55      57.09%      -            -          -          否

生产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78,650,393.30  1,278,650,393.30  729,971,228.55  729,971,228.55      57.09%      -            -          -          -

          合  计                                              729,971,228.55  729,971,228.55      57.0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317,746,680.19元,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7,746,680.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551,885,142.52元,均存放于三方/四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2、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7,746,680.1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0730353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17年3月28日,公司完成置换手续,将募集资金中317,746,680.19元从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转至公司普通银行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七、会计师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8005060389号),认为:

    “猛狮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猛狮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猛狮科技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16、你公司期末行政人员有943人,在总员工人数中占比24.49%,期初为591人,占比16.52%。你公司本期管理费用中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同比增长72%。请说明你公司本期行政人员数增长的原因,并结合人数变化说明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增长的原因。

    (1)行政人员数增长的原因:

  2017年,公司持续推进企业战略转型,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湖北猛狮新能源、天津猛狮新能源等多家公司处于生产筹备或建设期,全年新增产品开发、市场调研等人员174人,且身兼数职,暂归为行政人员类别,新增各类高级顾问和管理人员等38人。此外,深圳华力特、郑州达喀尔等公司对原归集在其他类别的人员进行了细化,调整增加行政人员140人。综上,2017年公司行政人员数量共增加352人,占总人数比例为24.49%,同比提高约8个百分点。

    (2)管理费用中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增加原因:

    ①人数增加:2017年公司行政人员数量共增加352人,增加工资及职工福
利费约3,575万元。

    ②报表合并:台州台鹰、上海太鼎等9家子公司2016年期中开始合并财务报表,2017年同比平均多列支5个月费用,增加工资及职工福利费约1,725万元。

    ③薪酬调整:2017年部分员工由于晋升、兼职相应增加薪酬,社保和公积金基数、缴费比例调整等,增加工资及职工福利费约300万元。综上,公司2017年管理人员工资及职工福利费增加约5,600万元,同比增加72%。

    17、你公司财务费用明细中“手续费及其他”本期发生额为4,885万元,去年同期为622万元,利息支出本期发生额为18,717万元,去年同期为6,081万元,请说明:

    (1)手续费及其他的具体构成,以及本期发生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本期手续费及其他主要系设备融资租赁、汇票质押、应收账款保理、银行贷款等融资服务费,上述业务在2017年均大幅增长,公司2017年末融资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212,245.91万元。融资业务量增加,导致相关融资服务费用也相应大幅增加。

    手续费及其他明细表如下:

      项目                金额                    说明

融资费用                    43,757,621.30主要是融资租赁、质押、贷款
                                          等服务费

手续费                      5,090,960.33

      合计                48,848,581.63

    (2)结合你公司本期长短期借款的变动情况,说明本期利息支出发生额大幅增长的原因。

    因融资渠道多样化,融资规模扩大,公司2017年加权平均融资余额422,893.09万元,较上年度加权平均融资余额181,210.07万元,大幅增加241,663.02万元,增长幅度高达133.36%,因此相对应的利息支出也大幅增加
12,636.56万元,测算增加融资余额的平均年利率5.23%,处于合理水平。

    18、你公司2017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7,407万元,请核实你公司对政府补贴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17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明细如下:

                      政府补助种类                        政府补助金额(元)
湖北宜城政府科技奖励金                                          45,000,000.00
深圳市社保稳岗补贴                                                  93,578.56
2016年度优秀工业企业奖励                                              3,000.00
2016年市区第二批企业经营管理人补贴收入                                6,000.00
2016年漳州市(第三批)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100,000.00
2017第一批千名企业人才引培补贴                                        9,000.00
2017年知识产权创造与应用专项资金                                      2,000.00
百人计划扶持资金                                                  2,500,000.00
创新人才引进扶持资金                                                52,500.00
福建省诏安县财政局2017年1-2月“稳增长”和上半年新增规模企        200,000.00
业优惠政策奖励资金

厦门市高校毕业人才补贴                                                3,000.00
湖里区“550”人才优惠政策补贴                                      225,000.00
环保专项资金                                                      1,380,000.00
江苏省2016年第一批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            98,000.00
科技扶持资金                                                      1,200,000.00
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补贴                                          150,000.00
龙岗区技术转移交易激励金                                            104,476.50
纳税大户奖励                                                        10,000.00
中小企业引才补贴款                                                  52,000.00
汕头市2016年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                                  100,000.00
汕头市2017年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                                    23,725.00
汕头市澄海区国库支付管理办公室-2017年我区第二批高新技术企          30,000.00
业认定申报经费

深圳市龙岗区创业苗圃专项扶持款                                      800,000.00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资助                    900.00
广东省级新产品鉴定补贴                                              90,000.00
“省工程技术研究院中心和企业院士工作站奖励”                        200,000.00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培养补贴                                          9,000.00
小微企业商标注册资助                                                    500.00
郧西县光伏扶贫奖励                                                9,990,000.00
战略性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00.00

诏安县2016年境外投资企业奖励金                                      35,000.00
开拓国际市场补贴款                                                  77,000.00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43,800.00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补助                                                30,000.00
中央财政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品牌培育项目计划            600,000.00
中央财政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26,169.00
高容量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项目                                599,000.00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业化项目财政补贴                              80,000.00
增值税减免                                                          233,342.52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房屋补助                                    37,580.40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对外承包工程补助                  400,000.00
申报软件退税                                                      1,686,180.58
新能源车辆地方补贴                                                  624,165.84
柳州市2008年第三批企业挖潜改造资金项目                            177,000.00
蓄电池清洁卫生示范项目                                              360,000.00
2012年柳州市第二批挖潜改造资金支持项目                              112,000.00
上海市课题研究项目专项资金                                          378,797.38
陆家经发委房屋补助财政补贴                                          220,000.00
昆山市国内专利补助                                                  67,373.00
2014年度临海市创新驱动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补助                          158,000.00
基于智能电网的智能变电站关键技术设备开发和应用                      219,291.48
技术中心建设                                                        600,000.00
新型高功率铝-石墨二次电池关键技术研发补贴                          200,000.00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区重点专项发展资金                                  165,259.64
2016年度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省级财政补助项目计划                      451,000.00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奖金                        50,000.00
技术开发合作经费补助                                                282,990.00
课题研究专项奖金                                                    89,208.90
企业研发补助                                                          6,500.00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                                        432,600.0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                                                900,000.00
天津猛狮场地租赁补贴                                              1,800,000.00
2016年区专利申请(授权)资助项目经费                                  4,450.00
2016年市级专利资助奖励                                              26,280.00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专利资金资助                    5,000.00
镇江新区2016年上半年专利资助资金                                  191,300.00
镇江新区2016年下半年专利申请与授权资助                            164,200.00
专利申请与授权资助                                                    3,400.00
                          合计                                  74,069,568.80
  公司2017年度达到披露标准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明细如下:

    政府补助种类        政府补助金额      到账金额      到账日期    披露日期
                            (元)          (元)

湖北宜城政府科技奖励金    45,000,000.00  20,000,000.00    2017/6/30    2017/7/1
                                          25,000,000.00  2017/11/27  2017/11/29
郧西县光伏扶贫奖励        9,990,000.00    9,990,000.00    2017/7/10    2017/7/12
    经自查,公司2017年度政府补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9、你公司本期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为14.26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为14.83亿元,请说明该款项的具体形成原因。

    公司收到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主要系对非银行机构的借款,其中控股股东沪美公司的借款金额为12.43亿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及其他,主要系归还非银行机构的借款,其中控股股东沪美公司的借款金额为13.43亿元。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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