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0:卧龙电气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5-053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9.03元/股调整为8.97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221,483,942股调整为不超过178,372,350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6亿元。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经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七次临时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拟向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建成、陈永苗、王建乔、温州隆涵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百赛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光大卧龙战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合计发行221,483,942股,发行价格为9.03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1,110,527,2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631,634.16元。
2015年6月8日,公司公告了《卧龙电气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5年6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6月12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等进行调整,且在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调整不涉及发行对象变化。经协商一致,各发行对象按照同比例调减认购金额。本次调整前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情况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认购股数 认购金额
(股) (万元) (股) (万元)
1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3,369,880 30,133.00 26,874,470 24,106.40
光大保德信-光大卧龙战
2 94,743,078 85,553.00 76,301,449 68,442.40
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
3 27,685,492 25,000.00 22,296,544 20,000.00
公司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
4 27,685,492 25,000.00 22,296,544 20,000.00
有限公司
5 温州隆涵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 1,806.00 1,610,702 1,444.80
6 杭州百赛贸易有限公司 16,000,000 14,448.00 12,885,618 11,558.40
7 陈建成 6,000,000 5,418.00 4,832,107 4,334.40
8 陈永苗 2,000,000 1,806.00 1,610,702 1,444.80
9 王建乔 12,000,000 10,836.00 9,664,214 8,668.80
合计 221,483,942 200,000.00 178,372,350 160,000.00
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认购。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21,483,942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
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78,372,35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发行价格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6月实施完毕,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9.03元/股调整为8.97元/股。
4.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16亿元,募集资金用途不变,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银行贷款1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5亿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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