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0:卧龙电驱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11 01:04:08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卧龙电驱”)的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七届三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我们对该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9年股票期权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黄速建 独立董事陈伟华 独立董事汪祥耀 2020年6月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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