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11 : 骆驼股份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23 00:00:00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收购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3年7月20日与扬州阿波罗两大股东签署了《收购意                         

                向书》,公司拟收购扬州阿波罗100%的股权。                 

                    2013年7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签署收购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股权意向书的议案》。本次                       

                收购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收购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各方根据磋商情况及项目进展                        

                情况,提请各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股                        

                权转让协议》需经审批机构的批准,其能否签署和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                       

                定性。   

                     一、交易概述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                          

                年7月20日与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阿波罗”)                          

                两大股东澳大利亚东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INDEVENO                      

                INDUSTRIAL      SUPPLY    PTY.   LTD签署了《收购意向书》,公司拟收购                

                扬州阿波罗100%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尚未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仍需提请各方相                       

                关决策机构审议且需经政府审批机构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澳大利亚东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一家根据澳大利亚法律依法成立                     

                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UOB             BUILDING,   LEVEL 12,32  MARTIN  

                PLACE,   SYDNEY,   NSW  2000  AUSTRALIA    ;负责人:GERARD        MACMAHON。    

                     INDEVENO  INDUSTRIAL   SUPPLY  PTY.LTD,一家根据澳大利亚法律依            

                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10              THOMAS  ST, KEW, VICTORIA  

                3101,  AUSTRALIA    ;负责人:XINSHENG         WANG。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扬州阿波罗,法定代表人辛罗林,注册地扬州市扬子江南路18号,                        

                注册资本1309.869955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高容量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及其配套产品,销                      

                售自产产品;从事铅酸蓄电池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                      

                     2、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2012年末经审计总资产2.98亿元,净资产1.49亿元,营业收入                          

                4.57亿元,净利润1884万元。             

                     四、《收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收购价款计算方式:以经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审计后且经双方                       

                确认的扬州阿波罗账面净资产作为收购价格计算基数,由双方协商确                        

                定。  

                     2、收购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3、生效条件:本收购意向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且得到各方的有权决策机构决议通过之日生                      

                效。  

                     4、意向书期限:本收购意向书的有效期限截止到《股权转让协议》                        

                签订之日或双方一致约定的其他日期或双方宣布收购终止之日,但有关                      

                争议解决和保密条款将继续有效,并且任何一方可以根据本意向书的约                      

                定追究另一方的责任。        

                     五、收购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扬州阿波罗坐落于江苏省扬州市港口工业园,是从事蓄电池研发、                       

                制造、销售、出口企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利于公司在东部战略布                        

                局的早日形成,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本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1、有利于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及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并能降                       

                低公司的物流成本。       

                     2、有利于提高公司在东部地区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巩固公司的                       

                行业龙头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力。             

                     3、有利于公司多元化市场的形成,特别是有利于国际市场的开拓。                       

                     4、有利于为华东地区整车厂提供更好的配套服务。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收购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随着双方的深入商谈及评估、                         

                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可能会出现影响本次股权收购的不确定因素。                        

                      2、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对具体收购                         

                执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将视本交易进展具体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收购意向书》;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7月22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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