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311:骆驼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1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 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4号
法定代表人:刘长来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主营业务: 蓄电池(不含危险品)、电池极板、电池隔膜、电池
零部件、蓄电池生产设备、锂电池及其零部件、汽车零配件、塑料及塑料制品、橡胶及橡胶制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84,764.98万元,负债总额176,472.7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5.51%;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4,715.22万元,净利润-2280.2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本金,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2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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