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或“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要求,对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201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联交易系向关联方深圳市恒润禾实业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恒信纸品有限公司”,下称“恒润禾”)采购纸箱、端子和连接板配件辅材。
1、关联关系
雄韬股份实际控制人张华农的姐姐张桂萍的女婿李杨持有恒润禾82%的股权,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雄韬股份股东张华军(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哥哥)持有恒信纸品3%的股权。
2、2015年与恒润禾关联交易
单位:元
2015末应付账款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定价 2015年采购额 余额
纸箱、端子、连
恒信纸品 市场定价 20,696,456.74 11,128,295.89
接板
二、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鉴于恒润禾作为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一直提供了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公司在2016年度拟向其继续采购纸箱、端子、连接板等配件,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
三、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履行程序及对公司影响
2015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华农、徐可蓉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益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专员通过与雄韬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及其合理性、必要性、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了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雄韬股份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雄韬股份201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按照规定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雄韬股份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勇 卫进扬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3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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