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韬股份:关于参股公司签订重大订单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3 08:00:00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签订重大订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氢璞创能”)与国达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达氢”)签署重大订单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相关信息的披露与实际签署的合同存在一定出入,现将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2017年1月12日,北京氢璞创能与安科捷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科捷能”)及方军控股的国泰蓝天(北京)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蓝天”)在北京签署《燃料电池电堆意向订购协议》,国泰蓝天意向采购氢璞创能500台套,每台30KW的燃料电池电堆,总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整。最终报价、收货和结算方式根据双方最终采购协议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2日补充发布的意向订购协议公告。

    后来,北京氢璞创能合作燃料电池电堆业务的主体由国泰蓝天变更为国达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达氢”,由安科捷能控股60%)。2017年5月,国达氢与氢璞创能在北京签署《商务购销协议》,约定由氢璞创能向国达氢出具授权书,由国达氢在中国区域内销售氢璞创能的燃料电池电堆产品。经双方协商,该《商务购销协议》并未标明具体的产品数量及金额。涉及氢璞创能与国达氢关于500台套,每台30KW,总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燃料电池电堆的正式购销合同尚在签署过程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待该购销合同签署之后再另行公告。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要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公司董事会为此向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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