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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2015/10/10)
发布时间:2015-10-10 00:00:00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5-132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寻甸格尔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甸太阳能发电”),寻甸太阳能发电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100%的股权。
    根据《公司章程》、《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长决策权限内,本次投资无需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公司完成了全资子公司寻甸太阳能发电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名称:寻甸格尔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29MA6K31099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镇东发村委会东门街44号5、法定代表人:何宇
    6、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站的开发、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技术研究、工程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发电电力的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新能源设备及电力生产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推动公司战略实施,继续推进公司在云南省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及相关投资业务。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涉及的业务属于光伏发电行业,该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同时公司随着子公司的增加,对公司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强化对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对子公司有效的管理。
    3、对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寻甸太阳能发电主要从事新能源发电等业务,如项目拓展顺利,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但短期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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