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5-067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3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8,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56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748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2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8,9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50,46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6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35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 08*****336 东莞市慧盟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120,000 74.97% 53,648,000 187,768,000 74.97%
1、其他内资持股 134,120,000 74.97% 53,648,000 187,768,000 74.9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132,200,000 73.90% 52,880,000 185,080,000 73.9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20,000 1.07% 768,000 2,688,000 1.0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4,780,000 25.03% 17,912,000 62,692,000 25.03%
1、人民币普通股 44,780,000 25.03% 17,912,000 62,692,000 25.03%
三、股份总数 178,900,000 100.00% 71,560,000 250,460,000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50,460,0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易事特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8号
咨询人:赵久红
咨询电话:0769-22897777-8223
传真电话:0769-87882853
特此公告。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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