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关于对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6-12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为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公司在IDC数据中心、新能源系统等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10.5万元对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富光启”或“乙方”)进行增资,对应所认购的股份数为2,223万股(即增资价格为13.5元/股)。
增资完成后,上海国富光启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人民币10,229.63万元增至12,452.63万元,公司持有其17.85%的股权。
2、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
2015年2月,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49)、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汇金股份(300368)控股公司)、刘春芳、王远生四位
新股东以15元/股的价格对上海国富光启进行定向增资180万股;2015年10月,胡磊、郭峰、吴培芳、陆留福、上海发弘投资有限公司五位新股东以15元/股的价格对上海国富光启进行定向增资426.67万股;2015年11月10日,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44)以13.5元/股的价格对上海国富光启进行定向增资1,022.96万股。
综上,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与上海国富光启协商一致,签署了《投资协议》,以现金出资方式按每股13.5元的价格参与本次对上海国富光启的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将持有上海国富光启2,223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17.85%。
公司将积极参与上海国富光启IDC数据建设等业务,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优势,发挥协同效应,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二)投资协议签署及相关审批程序
1、上海国富光启控股股东上海范仕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已经书面同意本次增资的相关决议。
2、上海国富光启已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定向增资方案》。
3、公司已于2016年8月31日与上海国富光启签署了《投资协议》。
4、公司已于2016年8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10.5万元对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国富光启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范仕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 上海宝山区呼玛路547号516室
法定代表人:范彐先
注册资本:6,864.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通讯设备和配件的批发、零售;室内设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
2、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海范仕达实 上海茂新企业 上海盈如互联 上海忠恕投资 上海讯民互联 上海谦万信息
业发展有限公 管理有限公司 网科技有限公 咨询有限公司 网科技有限公 科技有限公司
司0.90% 23.78% 司18.83% 18.83% 司18.83% 18.83%
上海范仕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范仕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国富光启60.71%股权外,还持有上海创新课程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持有上海思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9.21%股权、上海兆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2.81%,除上述投资事项外无其他投资。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国富光启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45号层裙房3层301室
4、法定代表人:樊艺
5、注册资本:10,229.63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12年5月15日
7、经营范围:在云计算机专业科技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云软件服务、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计算机网络布线工程,弱电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风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监控设备销售。
主营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致力于云计算、大数据、教育云等相关技术 的研究与开发,目前主营业务为IDC业务和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 平台建设。IDC业务主要包括IDC机房建设以及提供宽带接入解决方案和数据托管服务业务,目前已与三大供应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建立了良 好的合作关系,IDC 服务上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和商业信誉,并计划在未来的3年内建设完成2万个机柜容量的绿色数据中心,目前已合作及有意向合作的客户主要有奇虎360、阿里云、微信、去哪儿网、卫士通、大众点评网、YY 语音等知名客户。在MOOC业务方面,公司与德国HassoPlantnerInstitude(HPI)研究所共同研发了MOOC全新技术;运用这项技术,可以实现远程协同工作,使不同地域的使用者可同时在各自的工作平台上进行面对面实时互动的语言讨论、书面沟通、视频语音通话,谈论内容可以随意被书写、修改和网络切换,所有视频、语音、书面内容的实时存储和提取,是一种全新的系统技术升华;目前该项业务取得的资质包括联合国工业4.0授牌,联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工业4.0基地;与联合国上海亚太地区经济信息化人才培训中心已签署《联 合国训练研究所上海国际培训中心工业4.0培训基地合作协议》、《OPENUNEMOOC 平台开发和运营技术服务协议》,与SAP签署《OPENHPI 网络在线平台技术开发协议》。
8、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 增资后
占注册
出资金额 出资金额 占注册资
股东名称 资本比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本比例(%)
例(%)
上海范仕达科技投资 上海范仕达科技投
6,210 60.71% 6,210 49.87%
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赛为股份有限 深圳市赛为股份有
1,022.96 10.00% 1,022.96 8.21%
公司 限公司
上海发弘投资有限公 上海发弘投资有限
266.67 2.61% 266.67 2.14%
司 公司
陈忠华 470 4.59% 陈忠华 470 3.77%
李建武 400 3.91% 李建武 400 3.21%
韩钰 300 2.93% 韩钰 300 2.41%
詹晓康 300 2.93% 詹晓康 300 2.41%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技 四川依米康环境科
60 0.59% 60 0.48%
股份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 石家庄鑫汇金投资
60 0.59% 60 0.48%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创智汇(上海)股权投 创智汇(上海)股权
100 0.98% 100 0.80%
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孙辉 300 2.93% 孙辉 300 2.41%
其他投资者(11名) 740 7.23% 其他投资者(11名) 740 5.94%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
0 0 2,223 17.85%
公司 限公司
合计 10,229.63 100% 合计 12,452.63 100%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40,464.32 47,127.09
负债总额 11,355.96 10,114.90
净资产 29,108.36 37,012.18
营业收入 4,343.75 2,041.42
净利润 83.60 73.84
注:以上2015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的中兴财(沪)审会字(2016)第02068号审计,2016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的认缴
1、乙方本次新发行股份2,223万股(大写:贰仟贰佰贰拾叁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3.5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元伍角整),募集资金30,010.5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零壹拾万伍仟元整)。
2、乙方接受甲方以现金方式人民币30,010.5万元按每股13.5元的价格认购乙方本次新发行的2,223万股股份,分三次支付增资款。
(二)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自协议生效后,应按约定缴纳全部增资款。
2、乙方应在甲方首批增资款支付至乙方账户后30日内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并按照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托管手续。
3、乙方承诺本次增资款项将全部用于乙方IDC项目建设。
4、甲方首批增资款到账后,甲方作为乙方新股东就后续乙方增资扩股享有与乙方原股东同比例同价格增持之权利。
5、甲方第一批增资款到位后,甲方作为乙方新股东,甲方拥有乙方一名董事成员资格。
6、甲方成为乙方股东后,甲方按持有的股份比例分享乙方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乙方不能以分配的利润抵扣甲方认缴资金的方式,拒绝向甲方发放利润。
7、此次增资完成后,乙方同意在2016年至2020年间的IDC机房建设中,向甲方采购设备的额度为:2016年不少于2亿元,其后4年内每年不少于4亿元,5年总额不少于20亿元。
(三)协议的生效
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经协议各方有权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审议批准,并取得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同意定向增资的通知后生效。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任一约定,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对其他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公司在IDC数据中心、新能源系统等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推动公司产业布局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2、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尽管公司已根据现有的情况对上海国富光启实际情况及发展前景做了充分的考查评估,但本次投资未来仍有可能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和市场变化等方面的风险。
为此,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行业优势、多年来在新能源业务领域拥有的核心
技术、工程实施建设经验及客户资源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达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目的。
(2)整合风险
上海国富光启发展规划清晰,且双方已达成在IDC数据中心、新能源系统等业务方面协同发展的共识,但由于公司是通过参股的形式对上海国富光启进行投资,能否实现协同发展以及双方在经营、技术等方面的整合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此公司将积极加强与上海国富光启经营团队的沟通,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及产品优势,通过参与其IDC数据中心、新能源系统等业务整体方案设计、工程实施,加强双方的全面了解,以快速整合双方的经营管理和技术合作,实现协同发展。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将进一步增强上海国富光启的资本实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在IDC数据中心、新能源系统等业务市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及相关业务的开展,确保公司持续发展,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上海国富光启签署的投资协议;
3、上海国富光启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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