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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5 08:00:00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33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易事特,证券代码: 300376)于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12日和2017年7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4)和《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因上述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开市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并分别于2017年7月26日和2017年8月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2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9)。

     公司原计划在2017年8月11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 确定和完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根据目前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第三方,为标的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暂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预计拟采用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具体交易方式仍在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属于太阳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

       (四)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307,9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                  172,7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华融证券-平安银行-华融股票宝21号                     人民币普通股

 3                                                 90,817,028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铁宝盈资产-包商银行-丰朴投资控                      人民币普通股

 4                                                 61,823,800

       股有限公司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广东华兴银                      人民币普通股

 5                                                 61,823,800

       行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加银基金-平安银行-方正东亚信                      人民币普通股

 6                                                 60,278,204

       托有限责任公司

 7    杜宣                                        23,493,052     人民币普通股

 8    李世广                                      4,748,604     人民币普通股

 9    陈跃东                                      3,797,28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人民币普通股

 10                                                 3,787,369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种类

 1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307,9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2    新余市慧盟投资有限公司                  172,7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李世广                                      4,748,604     人民币普通股

4    陈跃东                                      3,797,28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人民币普通股

5                                                  3,787,369

      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                      人民币普通股

6                                                  3,064,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创业                      人民币普通股

7                                                  3,020,900

      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                      人民币普通股

8                                                  2,964,579

      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林思恩                                      2,888,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   王庆和                                      2,323,400     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拟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正按计划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开展中,具体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和沟通,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延期复牌的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方案的具体内 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工作难以在首次停牌后1个月内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 司股票自2017年8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时间预计不 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及各相关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四、后续工作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承诺争取于2017年9月11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如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2个月

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预计逾期未能在停牌后3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草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将自停牌首日起3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董事长何思模先生涉嫌违反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董事长何思模先生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的立案调查通知(编号分别为:调查通字171985、调查通字171986),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董事长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1)。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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