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  财经  >  沪深港美  >  铅蓄电池  >  易事特
易事特: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7 09:12:00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9-006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徐海波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总计14人,代表股份数1,281,62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55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1,281,55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5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6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4、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何佳先生因在外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徐海波先生出席;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煦律师、宋晓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1,569,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0%;反对5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85,7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761%;反对51,00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39%;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何煦律师、宋晓燕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1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