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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暨违约处置风险解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5 01:04:04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20-089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暨违约处 置风险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函告,东方集团经过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沟通协商,双方就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达成延期的一致意见且办理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交易,相应之质押股份存在违约处置的风险予以解除。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17 日,东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450 万以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国联证券,初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质押到期购回 日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初始交易金额 25,000 万元。2018 年 6 月 13 日,东方 集团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了 850 万股。上述补充质押股份的质押 到期购回日与初始交易的质押股份到期购回日一致,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股票 质押数量共计 9,300 万股。2020 年 5 月 15 日,东方集团与国联证券就上述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交易,购回日延期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 延期后,股票质押数量未变,共计 9,300 万股。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处置 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收到国联证券发送的《告知函》,若东方集团未能在到期日2020年8月14日购回国联证券与东方集团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东方集团将构成违约,国联证券有权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并进行违约处置。 2020 年 7 月 15 日,东方集团与国联证券就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解除质 押 800 万股,股票质押数量变为 8,500 万股。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解除质押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2018-073、2020-050、2020-071、2020-072)。 2020 年 8 月 14 日,东方集团与国信证券就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股 份质押延期购回交易,购回日延期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延期后,股票质押数 量未变,共计 8,500 万股,融资余额 19,272 万元,相关违约处置风险予以解除。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情况 情况 占其 占公 持股 累计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 未质 股东 持股数量 押股 占已 押股 占未 比例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名称 (万股) (%) (万股) 比例 比例 份限 质押 份限 质押 (%) (%) 售和 股份 售和 股份 冻结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数量 东方 128,720.5 55.4 99,334.999 77.17 集团 384 872 5 11 42.82 0 0 0 0 安远 慧盟 科技 17,270.40 7.44 16,399.999 94.96 7.069 0 0 0 0 00 47 8 02 5 有限 公司 145,990.9 62.9 115,734.99 49.88 合计 384 319 0 0 0 0 93 95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国联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12 日函告东方集团,其在国联证券质押的公 司股份即将到期,若东方集团未能在到期日 2020 年 8 月 14 日购回国联证券与东 方集团之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业务将构成违约,违约起始日为 2020年 8 月 15 日,国联证券有权按照约定收取违约金并进行违约处置;现因该笔质押的延期购回,质押股份存在违约处置的风险予以解除,本次为控股股东股份质 押交易进行延期购回,不涉及新增融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函告 公司与东方集团,国信证券与东方集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已构成违约,质押股份存在违约处置风险,同日,东方集团、何思模先生与广东恒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转让所持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放弃协议》,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8%的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共计 417,568,600 股),与国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所涉及之股份将部分作为标的股份予以转让,转让之款项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还款了结并解除违约处置风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事项正在进行中。 (二)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98,514.9993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6.49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2.4666%,对应融资余额 203,317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07,574.9993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72.60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6.3720%,对应融资余额 223,317 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三)东方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延期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6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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