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标准不一致给管理带来困难
发布时间:2016-12-26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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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右一)进行应询回答


  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人大常委会执法审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问询。其中,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公安部副部长李伟分别就郎胜委员关于低速电动车发展问题的问询做了应询回答。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回应了郎胜委员的问询,介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低速电动车方面所做的工作。据悉,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参与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修订,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依法监管,解决消费者的投诉问题,同时也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活动。

  张茅在回答问询的时候,坦言管理当中存在的一个难点,即电动自行车在不同城市标准不一样,有些城市禁止,有些城市鼓励,这给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我们的标准十几年来没有做过修订,显然滞后于情况(低速电动车)的发展”,张茅在回答问询时说。

  现在电动自行车的主要问题是车辆超标,车速快,质量低,十分危险,不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张茅表示,因为它是机动车,又没有牌照,它在街上随便走来走去,确实很危险。“我们下一步,在我们的领域,尽量少出问题,不出问题,严格依法办事。”谈起低速电动车的超标问题,张茅还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我自己作为骑自行车的一员,就经常感到非常害怕,后面听不见声音突然就过来了,所以我骑自行车经常要回头看看到底有什么危险,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走很不安全。”

  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虽然只有两字之差,外形相似,但速度和冲击力却有着天壤之别。张茅强调,《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非机动车,这个定义有问题,电动自行车和人工自行车是不一样的。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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