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07 01:42:25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各项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义务,积极参与过程监督,认真审议重大议案,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5)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18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3、公司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3)审议通过《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公司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公司监事会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收购与***资产、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年度定期报告编制、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事项,以及对 2019 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就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相应地检查与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9 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2019 年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能认真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文件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基本层面和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4、公司对外担保、***或处置资产意见 (1)2019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非货币***易事项及损害公司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报告期内,为优化公司的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符合相关规定。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关联交易公允公正,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行为。 6、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公司的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截止发表本意见之前,未发现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工作的情形。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加强了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制度。同时,认真落实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按照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监事会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到位、有效。 三、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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