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铝股份:独立董事对《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03 01:53:08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仔细审阅了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3.公司本次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尹晓冰 宁 平 鲍卉芳 汪 涛 2019 年 12 月 26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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