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08 证券简称:三环集团 公告编号:2015-19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部分产品的成本对黄金价格敏感度较高,在成本可接受的价位以较低成本适当增加黄金库存,可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为此,公司拟于2015-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组织建立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公司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每年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1年的实际使用数量。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套期保值业务要求条件,会计核算将按套期保值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套期保值的品种、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本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Au(T+D)延期交易品种。
2、拟投入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2015-2016年度黄金套期保值相关情况如下:
(1)预计每年度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 200公斤;
(2)每年拟套期保值最高持仓数量:不超过 200公斤;
(3)每年总计投入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
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盈利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交易按照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Au(T+D)延期交易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2015-2016年度,黄金套期保值每年总计投入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如每年投入资金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将关于增加原材料套期保值的投入金额及具体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黄金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三环集团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利用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建立了《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操作上切实可行,风险控制措施到位;同时,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保荐机构对三环集团拟于2015-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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