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A:关于陈阳友先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及申请豁免继续履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8-10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阳友先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及 申请豁免继续履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的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的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先生承诺其本人或其控制下企业计划自2017年8月17日起3个月内,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最低增持金额不少于2亿元。后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增持承诺的履行时间延长至2018年11月16日,增持人变更为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的企业或一致行动人。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7日、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1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下的企业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7)、《关于陈阳友先生或其控制下的企业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5)、《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8)、《第九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9)、《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7);2018年5月17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陈阳友先生承诺增持公司股票进展情况及拟变更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8)、《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 2018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陈阳友先生《关于增持承诺履行情况及申请豁免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截止目前,陈阳友先生本人名下累计增持新大洲股份1,499,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42%),平均价格6.70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004.94万元。通过其控制下企业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新大洲股份20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8%),平均价格5.47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14.91万元。还通过北京财智嘉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累计增持新大洲股份2,9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21%),平均价格5.10元/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503.23万元,后因触及平仓线在双方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被另一合伙人进行了强行减持。 本次增持实施前,陈阳友先生控制下的尚衡冠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481,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9%。截至目前,陈阳友先生及其控制下的尚衡冠通、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191,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0%。 二、未全部完成增持承诺的原因 陈阳友先生表示,自作出承诺以来,其一直在努力筹措资金,但由于市场融资环境变化,对筹措资金产生影响。又由于其控制下的本公司大股东尚衡冠通所持股票全部用于质押,为避免平仓风险2018年初重新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在近期尚衡冠通质押股票出现平仓风险后又进行了补仓,以上共计支付资金2亿多元,对后续增持公司股票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目前陈阳友先生资金紧张状况,其表示无力在现阶段继续履行增持承诺,对在承诺期间内未能完成增持新大洲股票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因目前不具备完成增持承诺的能力,陈阳友先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豁免履行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事项。 三、其他说明 1、陈阳友先生表示将继续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或一致行动人,共同维护公司股价,并表示在尚衡冠通质押股票的平仓风险化解后,在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的情况下将另行安排增持公司股票事宜。 2、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承诺事项的豁免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回避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若陈阳友先生申请豁免继续履行增持我公司股票承诺事项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视同超期未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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