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已取消)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规划,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
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
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
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董事会制定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及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
规划,并同意将公司根据论证结果制定的《公司章程》修订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哲艮 何元福 钱弘道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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