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关于财务总监短线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16 08:00:00
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12―036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短线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副总、财务总监潘卫标于 6 月 29 日减持公司的股票当天,由于误操

作又买入了公司股票,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就相关事

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截止 6 月 29 日,本公司副总、财务总监潘卫标持有公司限售 50 万股,其中,

当天解禁可流通股为 12.5 万股,潘卫标于当天减持本公司股票 10 万股,均价

8.41 元,由于误操作,于当天又买入本公司股票 2000 股,均价 7.75 元,并于 7

月 2 日,减持本公司股票 25000 股;均价 8.61 元。

    目前,潘卫标持有本公司限售股 37.5 万股,高管锁定股 1500 股,流通股

500 股,经本公司核实,潘卫标存在由于误操作导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潘卫标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本次短

线交易潘卫标所得收益为 1720 元。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
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潘卫标应当将本次短线交易产

生的收益 1720 元上缴公司。这部分收入记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潘卫标已主

动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将本部分收益上缴公司。

    2、本次短线交易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已向潘卫标进行了口头警告。

    3、潘卫标已出具承诺,承诺上述短线交易买入的 2000 股在 6 个月内不卖出。
    本公司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
以上的股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16 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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