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1 : 海润光伏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精河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22 00:00:00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3-04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精河县海润光伏                              

                  发电有限公司并建设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               

                           子公司新疆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海润”)在新疆精河           

                           县投资设立精河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并进           

                           行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建设。         

                       ?总投资金额约21662.69万元人民币。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本项目尚未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准的批复。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疆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在新疆精河县投资设            

                 立精河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              

                 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太阳能              

                 电池组件的研究、开发、销售;技术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               

                 部门核准为准)。   

                      经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1662.69万元。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万元,新疆海润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                

                 行借款。  

                      公司目前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同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前期           

                 工作的通知》。    

                      本项目尚未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准的批复。         

                                                         1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2013年5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              

                 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精河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               

                     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新疆精河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杨杰      

                       6、主营业务:太阳能光伏发电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太阳能电池组件               

                     的研究、开发、销售;技术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                

                     门核准为准)。    

                       7、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新疆地区的太阳能工程、电站等业务,为公司            

                 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投资回收期为13.02年,内部收益率10.77%,将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在新疆地区的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要及长远规划。    

                      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2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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