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1 : 海润光伏关于与ILB Helios签订项目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7-31 00:00:00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107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ILB        Helios签订项目开发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润光伏”)近日与ILB               

                 Helios  股份公司(以下简称“ILB”)签署了《项目开发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   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ILB Helios  股份公司是依瑞士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瑞           

                 士楚格。ILB是一家获得行业广泛认可的生产及分销服务供应商,并特别专注于              

                 太阳能光伏项目投资领域,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全球范围内开拓太阳能光伏项            

                 目投资机会、寻求投资项目、搭建投资架构以及项目建设管理。            

                      在海润光伏的项目投资过程中,已与ILB建立稳定的商业关系,双方已合作             

                 开发了150MWp的光伏电站项目,项目主要分布在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地区。              

                 二、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双方已建立稳定的商业关系,双方有意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合作,双方拟            

                 在2014年-2017年期间,在欧洲、中东和非洲等地区开发合计为6,271MWp的光伏              

                 电站项目,具体规划项目如下表:       

                      项目开发安排――2014/2015/2016/2017        

                                     2014        2015       2016       2017      总装机容量

                       国家         (MWp)       (MWp)      (MWp)      (MWp)        (MWp) 

                       约旦               0.1         160         150        250           560

                       英国               29          77                                    106

                    毛里求斯                          60                                      60

                     土耳其             225       1,250       1,550        350          3,375

                     马其顿                          100         100                        200

                       埃及                            50         100        100           250

                       迪拜                                       100                        100

                     阿联酋                                      100        100           200

                     加拿大                                      100                        100

                       波兰                            10          50                         60

                   哈萨克斯坦                        110                                    110

                     卡塔尔                           50          50                        100

                       伊朗                           100         150                        250

                     伊拉克                          100         150                        250

                     奥地利                           30          60          60           150

                       瑞士                            30          60          60           150

                       北非                            50         100        100           250

                       合计              254       2,177       2,820      1,020         6,271

                      (1)ILB的承诺:     

                      开拓项目投资机会、寻求适合海润光伏投资策略的优质项目,包括对政府招            

                 标项目的投标程序进行组织和管理;在项目开发和许可过程中,在当地挑选专业             

                 人员、顾问、合作伙伴和承包方,并协调和管理与各方以及当地政府的关系;                

                      协助海润光伏对备选项目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项目相关文件、信            

                 息或其他影响海润作出投资决策的资源;协助海润光伏进行备选项目的尽职调              

                 查、交易架构搭建、合同谈判和签订,并对交易的交割和完成进行管理;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向海润光伏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EPC的管理以             

                 及供应商和物流的管理;为项目融资和销售开发渠道,进行安排。             

                     (2)海润光伏的承诺:      

                      安排拥有专业能力的团队和ILB一起进行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为项目的开            

                 发活动提供充足的资金资源;从内部或外部获得项目融资,来进行选定或中标项             

                 目的收购和建设。   

                     (3)优先选择权与独家合作:       

                      在本协议战略合作框架下,ILB应保证海润光伏或其子公司对其所开拓和持            

                 有的任何太阳能光伏项目具有优先选择的权利,未经海润光伏或其子公司行使优            

                 先选择权并决定是否投资,ILB不得将项目机会介绍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ILB不得为了就本协议中约定的项目进行任何交易或建立合作关系而绕过             

                 海润光伏,不得与除海润光伏之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谈判或参             

                 与介绍,或者与除海润光伏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建立任何类型的协议、合同或雇用             

                 关系,除非海润光伏或其子公司明确决定不对该项目进行投资。           

                     (4)违约责任:     

                      双方特此确认,其充分知悉本协议目的及内容,本协议的签署与执行系为双            

                 方利益,任一方违约将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或其他损失。如果发生一方违约,无              

                 论是因故意、重大过失或其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另一方将有权寻求             

                 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请求损害赔偿及严格履行。          

                     (5)合作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年。协议期限内,本协议可因下             

                 述事由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义务时,另一方有              

                 权解除。  

                     (6)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并依照该法律进行解释。因本协议或与本协           

                 议相关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依照其现行规则在香港进            

                 行仲裁解决。   

                 三、   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上述项目尚未进行立项、审批、备案等事宜,项目              

                 计划进程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承诺依照规             

                 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备查文件   

                      《项目开发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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