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1:海润光伏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7-01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营口晶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晶光电”)、国电兆
晶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晶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拟为营口晶晶与国电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光伏”)之间的产权交易价款提供保证;公司拟为兆晶光电与国电光伏之间的债权款提供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69,230.62万元人民币。
其中,对营口晶晶累计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对兆晶光电累计担保金额为0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66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光伏”或者“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新能源”)已与营口晶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晶光电”)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拟收购国电兆晶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晶光电”)49%的股权。
又鉴于晶晶光电与国电光伏签订了关于兆晶光电 51%股权的《产权交易合
同》(以下简称为“合同”),晶晶光电同意收购国电光伏所持有的兆晶光电51%的
股权;同时海润新能源与晶晶光电就兆晶光电 51%股权收购事宜签署了《预收
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晶晶光电同意在协议所约定的交易先决条件满足后向海润光伏转让兆晶光电 51%的股权,海润光伏同意在协议所约定的交易先决条件满足后收购兆晶光电51%股权。
上述协议生效后,海润光伏拟为晶晶光电与国电光伏之间的产权交易价款的转让总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13,772.14353万元提供担保;同时海润光伏拟与晶晶光电为兆晶光电应付国电光伏的欠款本金人民币375,696,377.42元及其逾期利息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66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1)营口晶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营口晶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1434.9984万人民币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08年07月04日
5、法定代表人:王伟
6、注册地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区8号
7、经营范围:生产单晶硅棒、单晶硅切片及单晶硅系列产品;多晶硅锭、多晶硅切片及多晶硅系列产品、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低频无极灯和LED各种灯具、灯杆等的生产和销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
8、股东情况:营口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晶晶光电的100%的股权。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14,325.99万元,负债总额
91,042.97万元,资产净额23,283.02万元;2016年1-9月份营业收入1,002.83万元,净利润-253.33万元。
(2)国电兆晶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国电兆晶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3、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0年04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徐忠
6、注册地点:金坛市南环二路888号
7、经营范围:硅锭、硅棒、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硅片、多晶硅硅片、非晶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太阳能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电站的系统开发、集成及设计;分布式能源的系统开发、集成及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照明灯具的销售;园林绿化、亮化工程建设施工;普通货运。
8、股东情况:目前由国电光伏和晶晶光电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国电光伏出资15300万元占51%股权,甲方出资14700万元占49%股权。
9、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国电兆晶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6年11月30日》(众环京审字(2016)0036号),截至2016年11月30日,兆晶光电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59,740,140.68元,净资产为195,081,078.20元;2016年1-11月营业收入为62,120,189.06元,净利润为
-111,059,193.27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营口晶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66个月
3、担保范围:本次产权交易价款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实现欠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2)国电兆晶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66个月
3、担保范围:债权款及逾期利息。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7年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营口晶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司基本面具备了《产权交易合同》中产权交易价款的履约能力,同时公司拟收购兆晶光电相关股权,收购后兆晶光电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加强对兆晶光电的经营管理,以确保兆晶光电未来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如果后续因收购动作无法得到执行,该担保义务将由营口晶晶及其母公司承接,以保障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提供以上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晶晶光电与国电光伏之间的产权交易价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66个月;公司拟为兆晶光电与国电光伏之间的债权款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为66个月。公司与晶晶光电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和《预收购协议》得以实施和落实后,本次担保的对象晶晶光电将成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兆晶光电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未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69,230.62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55.7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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