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1:*ST海润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基地公司、项目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总部层面的控制,对子公司的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人力资源、生产与存货、无形资产、财务报告、关联购销、电站项目、资金活动、合同管理、物流管理等业务循环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总部层面控制、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与存货、电站项目、资金活动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海润光伏-风险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0.25%< 潜在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 报 0.5% 错报
<营业收入的0.5% 0.25% 利润总额潜在错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的2.5%<潜在错 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 报 报<利润总额的5% 2.5% 资产总额潜在错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0.25%< 潜在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所有者权益潜在 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所有者权益的0.25%<潜 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错报 在错报<所有者权益的 说明: 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均为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 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3)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内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无法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告中虽不构成重大缺陷,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认定 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0.25%<潜在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 错报<营业收入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公司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1)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导致出现较大失误并产生较大财产损失; (2)内部控制不完善,可能导致经营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产生较大财产损 失; (3)人力资源体系保障不足,导致关键人才部分流失。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3.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经完成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整改过程中,公司查找并分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产生的原因,属于内控制度设计缺陷的,进行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属于内部控制运行缺陷的,补充完善相关审批流程并要求严格执行,通过改善公司治理环境和管理层结构,以确保内部控制得到有效运行。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海润光伏公司的生产制造业务陆续停产,2018年度两家全资子公司先后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公司涉及大量诉讼,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主要账户被冻结,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邱新(代行)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 iv>
营业收入的0.5%>
[点击查看PDF原文]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