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良品率和产能、降低生产成本,以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电池厂需要持续不断地更新升级设备、完善生产线。而要想快速获得与自身工艺、电池结构匹配的生产设备,或者是提高整体制造自动化水平,电池厂都需要与设备厂进行联合开发。
尤其在当前动力电池市场行情向好,各大电池厂纷纷扩充动力电池产能,而各类标准不一的动力电池又急需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的情况下,双方的合作显得更为迫切。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CEO秦兴才表示,目前各车企所用电芯均不同,电池厂都是给车企量身定做的电芯,这意味着需要更多特制设备相配套。不仅如此,动力电池设备、工序之间的自动化程度一定要高。所以,电池厂与设备厂进行联合开发很有必要。
然而,在主动寻求与设备厂合作意愿大大提高的同时,电池厂又不免有许多顾虑:设备厂会不会透露我们的相关工艺参数、产品结构?会不会将我们也投入了精力研发的设备卖给同行,从而降低了我们的竞争优势?
“更有过分的设备厂会将共同研发的设备加以改进后再卖给同行。”中天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天储能”)CTO靳承铀颇有些不满地对记者说道,公司就碰到过这样的事,即便和对方有了保密约定也不管用。总之,和设备厂联合开发是很头疼的事。
从设备厂的角度来看,和电池厂共同研发设备,意味着拥有了较为确定的订单,可提高销售业绩。另外,良好的合作将促成设备厂与电池厂形成长期稳固的利益共同体,设备厂也将受益匪浅。不过,设备厂并非所有的合作都会愿意参与,他们会有自己的考量。
一般而言,研发设备都会涉及大量人力投入、样机费等问题,设备厂最后肯定希望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所以,一些设备厂在与电池厂合作研发之前,会审慎考虑其工艺、技术是否符合主流,研发出的设备需求量大不大,在未来有没有前途,在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解禁之后具不具备复制性。
“假如研发出来的设备未来市场很小,设备厂也不大情愿合作。”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新嘉拓”)总经理齐晓东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