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国家发改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有关单位对已发布的相关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整合修编,同时新制定了关于电池、光伏、再生铅等7个行业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其中,《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由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广州市虎头电池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古越电源有限公司等机构和企业联合起草。该指标体系对电池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及设备、资源和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污染物产生/控制、产品特征及清洁生产管理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评价基准值代表了国内电池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电池生产企业参照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不同分为清洁生产领先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基本水平企业。该指标体系适用于铅蓄电池、锌锰电池(糊式电池、纸板电池、叠层电池、碱性锌锰电池)、锌空气电池、锌银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锂原电池等生产企业。值得注意的是,该指标体系除适用于电池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外,也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制度。
《光伏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硅太阳电池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适用于硅太阳电池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同时还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核查、行业准入等管理制度,适用于铸锭/拉棒、切片、电池、组件等单一工序或多工序硅太阳电池生产企业,不适用于非晶硅太阳电池生产企业。
《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对再生铅的清洁生产指标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质量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等六类。该指标体系不适用于含铅废渣综合利用企业,以及原生矿合并处理含铅废料的企业。同时,若再生铅企业无火法精炼或电解精炼工序,则该企业的产品为粗铅铅锭;否则,产品一律为电解铅锭、铅合金锭或精炼铅锭。该指标体系将再生铅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先进、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中等、行业清洁生产水平一般。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求对电池工业等7个
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改办环资[2015]66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进一步形成统一、系统、规范的清洁生产技术支撑文件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我委会同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有关单位对已发布的《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磷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氮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清洁生产标准氮肥制造业》(HJ/T188-2006)、《清洁生产标准铅蓄电池工业》(HJ 447-2008)、《清洁生产标准合成革》(HJ 499-2008)等相关标准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整合修编,同时新制定了一批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请你们就制(修)订后的《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肥料制造业(磷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评体系》(征求意见稿)、《光伏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镍钴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锑行业(生物制剂)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以上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本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意见征求”专栏(www.ndrc.gov.cn/yjzq/)下载,纸质材料不再附送。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朱凯
电 话:010-68505571
传 真:010-68505594
电子邮箱:fgwhzshbc@126.com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扈学文
电 话:010-84919901
传 真:010-84914626
电子邮箱:qjscpjzbtx@163.com
附件:
1. 《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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