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康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必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在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新沂市钟吾南路18号财政局北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
公司监事会主席谷晓嘉女士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谷晓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一致。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重大资产重组配套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项目内容及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的“制药生产线技改搬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17年8月31日。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谷晓嘉(GUXIAOJIA)女士,1971年11月出生,加拿大国籍,本科学历。
历任江苏欧彭彩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香港亚洲第一制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伯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必康商阳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必康国际物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嘉萱寰球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运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必康嘉松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州北松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监事,伯图北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谷晓嘉(GUXIAOJIA)女士通过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本公司 24,233,9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8%。谷晓嘉(GUXIAO
JIA)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配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