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90:金瑞科技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继续停牌的独立董事意见
发布时间:2016-04-16 00:00:00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继续停牌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申请重大资产重组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因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6年2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5日起停牌,由于该重大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在停牌期间,积极关注最新进展,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2、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诸多方面,且交易金额巨大,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等工作尚未完成,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因此,公司无法按原定时间复牌。为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自 2016年4月26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1 个月,公司本次申请继续停牌的理由充分、合理。3、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的交易对方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应亮、张保中、覃事彪和李茂林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已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岳意定                   戴晓凤                    杨迪航
                                              2016年4月15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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