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6 08:00:00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17-019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年3月14日会议如期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谢小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张劲松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劲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邹志文、朱煜、刘越、吴西彬、徐扬、冉来明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62,238.74万元,同比增长32.95%,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90.16万元,同比增长46.51%。

    2017年度预算: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

亿元。(特别提示:上述指标为公司2017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

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末总股本458,004,37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拟每 10股派发现金 0.22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10,076,096.1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本年度拟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鉴证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含《内部控制规则落

实自查表》)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张劲松先生、谢小明先生、张建辉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同到期,基于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七星华创流量计有限公司划转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规划,本着提高管理及运营效率,强化公司在子公司管控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公司同意将资产(流量计分公司、MFC 研发中心)、股权(公司持有的弗洛尔100%股权、持有的海流士100%股权)划转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七星华创流量计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七星华创流量计有限公司划转资产及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各合作商业银行申请办理2017年度综合

授信业务,申请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3.7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其中:集团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75亿元,事业群公司及

事业群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95亿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的说明》

    公司购入资产北方华创微电子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际数          预测数          差额          完成率

营业收入                 51,327.04       50,927.35        399.69      100.78%

净利润                    6,682.01        6,317.05        364.96      105.78%

    北方华创微电子完成了收入及利润的承诺,会计师事务所对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信息。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土地使用权减值测试评估结果的说明》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无形资产土地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17]第A029号),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如下:

    宗地面积103,603.70平方米,容积率1.5,楼面单价1202元/平方米,总

价186,797,471.10元,较账面值26,815,227.77元,增值160,689,338.58元,

增值率615.48%。”该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2016年未发生减值,符合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信息。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二。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三。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由于经营发展的需要,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拟向各合作商业银行办理2017年度综合授信业务。根据集团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本次计划以集团公司及下属独立法人公司为整体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含在本次整体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内的公司情况表如下:

  集团公司          事业群公司               事业群所属子公司             简称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  北京七星华创集成电路装备有限公  简称:七星集成

            公司(简称:北方华创微电子)司

                                     北京七星华创流量计有限公司      简称:七星流量计

                                     北京七一八友晟电子有限公司      简称:七一八友晟

                                     北京七一八友益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七一八友益

 北方华创科  北京七星华创精密电子科技有  北京晨晶电子有限公司           简称:晨晶电子

 技集团股份  限责任公司(简称:七星华创  北京七星华创微波电子技术有限公  简称:七星微波

  有限公司  精密)                    司

 (简称:集                           北京七星华创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七星微电子

  团公司)                            北京飞行博达电子有限公司       简称:博达电子

            北京北方华创真空技术有限公  北京七星华创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华创磁电

            司(简称:北方华创真空)

            北京北方华创新能源锂电装备

            技术有限公司                          ---                   ---

            (简称:北方华创新能源)

    一、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通中心支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其中: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集团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进口信用证、境内履约类保函。

    (2)额度有效期:1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二、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建国路支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2.20亿元,其中:集团公司使用额度人民币1.05亿元;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使用人民币1.15亿元,各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为: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即期信用证及90

天以内远期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贸易项下非融资保函;    (2)额度有效期:1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各公司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三、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其中: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集团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

    (2)额度有效期:2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四、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其中: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保理、投资理财产品、国内信用证、国外信用证、一类和二类贸易融资额度、非融资性保证、信贷证明、债券投资、承销额度。

    (2)额度有效期:1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五、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0.5亿元,其中: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集团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2亿元。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即期信用证、国内远期信用证、国际即期信用证、国际远期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进口押汇。

    (2)额度有效期:1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六、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其中: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国外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

    (2)额度有效期:1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单独申请的授信额度单独核定,担保方式为集团公司担保。

    七、拟向北京银行酒仙桥支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其中: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集团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外信用证、保函、非融资性保函。

    (2)额度有效期:2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八、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其中: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集团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国外即和远期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

    (2)额度有效期:1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 ,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额

度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九、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潘家园支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其中:集团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国内买方保理、进口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

    (2)额度有效期:1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十、拟向浙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集团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1

亿元,其中:集团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1亿元;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

属子公司合计共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9亿元,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1)申请授信业务类别: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

    (2)额度有效期:1年;

    (3)额度类别:额度可混用,可循环使用;

    (4)担保方式:集团公司为信用;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使用授信由集团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综上,集团公司计划在2017年向上述10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

信额度共计人民币13.7亿元,其中:集团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75亿元,

事业群公司及事业群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95亿元。上述各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业务类别、有效期、额度类别和担保方式以各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附件二: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1、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

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设置会场,以现场开会为召开原则,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以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拟修改为“第三十五条 股东大会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

开。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2、删除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十七条 年度股东大会和应股东或

监事会的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章程》的修改;

   (五)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选举和更换;

   (七)变更募股资金投向;

   (八)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九)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通讯表决的其他事项。”

    3、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十八条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现拟修改为“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

的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该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不应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前款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独立董事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除上述内容及自第四十六条之后的条款按顺序进行修改外,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三: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内容

    1、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所述职权外,还

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前款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现拟修改为“第三十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前条所述职权外,还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 露,

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六)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本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九)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前款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除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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