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翔股份:关于签订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3)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于2013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
风险提示:
1、本公告所述投资协议均为框架协议,目前与项目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正在编制或尚未编制,所述投资金额均为公司估算金额,可能与实际投资金额
存在差异。
2、协议所述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期要件准备尚未进行或正在进行,该等要件
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立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
评估、职业卫生健康评价等程序,相关土地面积、土地款、项目建设进程等存
在不确定性;上述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产品方案、经济效益预测等未
经可行性研究,亦存在不确定性。
3、协议为附条件生效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等程序批准后才能生效。
4、协议所述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在资金筹措方面存在一定风险。
有关所述协议及项目的具体风险详见本公告之“四、风险提示”章节,请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3年7月8日,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四川省眉山市
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甘眉管委会”)在广东省广州市签订了《项
目投资合同》。公司拟在甘眉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年产2.2万吨锂盐及金属锂、锂
合金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锂盐及金属锂项目”),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0.32亿元
人民币以上。
同日,公司与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康定县政府”)签订
了《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对持股100%的甘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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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3)
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锂业”)105万吨/年的新建排矸场、扩建采
选规模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扩产项目”)进行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69亿元
人民币。
二、投资协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投资合同》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预期收益
(1)项目名称:年产2.2万吨锂盐及金属锂、锂合金生产项目
(2)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0.32亿元人民币以上。其中,近期2.2
万吨锂盐项目(以下简称“近期项目”)投资4.32亿元人民币;远期金属锂、锂
合金项目(以下简称“远期项目”)计划投资6亿元人民币以上。
(3)预期收益:近期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人民币10亿元,
年税收3000万元以上;远期计划投资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人民币
30亿元以上,年税收1.5亿元以上。
2、建设周期、建设内容
(1)建设周期:近期投资项目建设期约为2.5年,氢氧化锂2014年6月联
动试车,当年年底投产;碳酸锂及氯化锂2015年6月联动试车,当年年底投产。
远期投资项目建设期计划为2016―2018年。
(2)建设内容:近期建设项目为年产氢氧化锂9000吨、碳酸锂10000吨、
氯化锂3000吨。公司可根据市场变化作适当调整产品结构。远期建设项目为年
产2000吨金属锂系列产品、1500吨锂合金材料。若因市场需求变化,建设内容
和用地及时间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3、项目用地情况
甘眉管委会拟提供给公司或公司在甘眉工业区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的项目
用地位于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区内,面积共约300亩(项目
实际用地以办证面积为准,增减不超10%)。甘眉管委会根据公司项目建设计划,
用挂牌出让的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为
50年(自签订交地确认书之日起算),性质为工业用地。本合同签订经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公司向甘眉管委会支付订金50万元。
4、政务服务和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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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3)
(1)建设:公司建设项目涉及办理立项、规划、建设管理、国土、房产、
环保、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事宜,甘眉委员会实行“一条龙”服务,代为办理,
公司协助。
(2)项目报批:甘眉管委会协助公司办理项目立项、环评、能评、安评等
行政审批手续,相应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项目建设应严格实行环保“三同时”,
并获得环保部门许可。公司项目生产期间均须达到国家行业环保排放标准,并完
善职业健康影响评价,因未达标而造成的损失由公司负责。
(3)其它:公司所建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甘眉管委会协助公司积极
争取和执行国家、省市对园区或企业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公司引进的经营管理、
技术人才子女入学,享受眉山市民待遇,甘眉管委会协助解决,公司提供办理手
续的相关材料。
5、双方主要责任义务
(1)甘眉管委会在公司项目首笔40%的土地款到账后的90日内,交付征地
拆迁好的土地给公司场平。公司可以委托甘眉管委会协调场平施工单位进行场
平。场平标高按就地场平原则,以甘眉管委会提供的场平标高为准。
(2)甘眉管委会在公司进场动工前负责协调提供进场施工道路,保证基本
的施工条件确认已能通电、水,并协助公司办理水、电的相关手续,满足公司施
工要求,公司提供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
(3)公司应在眉山市本级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眉山市本
级办理税务登记证。公司相关证照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送甘眉委员会存档备案。
6、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解除
合同的,除赔偿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本合同应付土地款总
额的10%。
(2)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和解决纠纷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
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
7、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签字盖章、乙方股东大会
批准,订金到账后生效。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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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新建排矸场、扩建采选规模技改项
目(甘孜州技改备案[2013]01号,简称“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
2、项目地点: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塔公乡甲基卡矿山
3、投资总额:3.69亿元
4、建设规模:105万吨/年采选处理能力
5、建设进度计划:2013年8月底前落实项目用地及补偿工作;2013年9
月完成项目前期主要要件办理工作;2013年10月底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2014
年4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4年10月底完成联动试车。
6、双方权利义务:
(1)康定政府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协调小组,加强项目推进
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项目推进中相关困难问题。
(2)康定政府同意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落实项目用地和补偿工作,州
县国土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用地要件审批和保障工作。
(4)根据该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及建设进度安排,康定政府应积极协助公司
于2013年8月底前通过合法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并完成用地补偿工作;公司严格
按照工业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并确保项目建设用地专
用于本协议约定项目建设。
(5)公司享受甘孜州及康定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7、其他条款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路翔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考虑,为扩大锂业采选生产规模、延伸锂业产业链,增
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并能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对上述投资协议里的项目进行投资。
如上述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规模,提升生产能力,拓展公司的产
业链,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增长的要求,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全面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
势和抗风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健的做强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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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3)
四、风险提示
1、上述两个投资协议属于投资框架协议,目前与项目相关的可行性研究报
告正在编制或尚未编制,所述投资金额均为公司估算金额,可能与实际投资金额
存在差异。
2、公司与甘眉管委会签署的《项目投资合同》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项目投资合同》建设周期较长,全部项目建设周期从2013年-2018
年,若遇市场变化等情况,公司有可能调整建设内容及建设时间,导致全部项目
的完工时间及预期效益存在较大的差异和不确定性。
(2)《项目投资合同》所述的拟投资年产2.2万吨锂盐及锂金属、锂合金项
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尚未进行编制;项目相关的建设用地的选址、用地规划等
尚未启动工作程序;项目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估、职业卫生
健康评价等要件均未开展。上述事项的办理过程比较复杂,完成的时间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从而影响项目的试生产及竣工投产时间,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时间
可能存在差异。
(3)《项目投资合同》所述近期项目和远期项目均未上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进行立项或备案,项目能否获得批准、何时获得批准以及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
(4)公司计划投资2000万元在眉山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合同》
所述投资项目的运作实体。目前全资子公司的设立尚在进行预核名工作,注册资
本的划转、验资、工商注册等手续尚未实质性开展。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的
时间、相关工商部门是否批准等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影响项目要件的准
备,从而影响项目竣工时间及预期效益达成时间。
(5)近期项目和远期项目的预期效益均为公司按照现行市场情况和行业一
般费用情况估算的结果,若遇市场变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周期性变化、
金融政策变化、税收政策变化等,都可能导致实际效益与预期效益存在差异。
(6)《项目投资合同》已于2012年7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缴纳首期土地款订金后才
能生效。股东大会能否批准、土地款订金能否及时缴纳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投资
合同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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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康定县政府签署的《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投资协
议》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已于2010年7月19日经甘孜州经信委
技改备案,并于2013年1月23日经甘孜州经信委出具的《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
委员会关于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新建排矸场、扩建采选规模技改项目备案延
期通知书》(甘孜州技改备案[2013]01号),同意该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至2014年
10月,但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始建设,完工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的实施地点在海拔为4200-4480米的高
原高寒地带,施工环境比较艰苦,可能影响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
(3)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的投资金额3.69亿元为包含了矿业权价
款的投资金额,项目实际建设金额应扣除9047.79万元的矿业权价款。该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实际投资金额可能与投资合同存在差异。
(4)若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的建设进度计划受到上述因素的影响,
导致2014年不能完成竣工投产,2015年无法达产的情况,可能影响公司2012
年启动并于2013年1月实施完毕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广州融捷投资管理集
团有限公司及张长虹对融达锂业2015年业绩承诺的达成,导致其持有的本公司
股票存在被回购的风险。
(5)《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投资协议》已于2012年7月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后正式生效。股东大会能否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导致投资合同生效存在不确定
性。
4、上述两个投资协议中所述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公司在资金筹措方面存在
一定风险,若上述项目投资款项筹措出现问题,则会影响项目的建设周期和预期
效益,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1、2013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启动2.2万吨锂盐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正式启动年产2.2万吨
锂盐投资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对外投资
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
告编号:201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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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3)
2、2013年4月10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融
达锂业扩产建设项目及投资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
扩能项目相关的对外投资事项。该对外投资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3
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公告》(公告编号:2013-017)。
3、上述两个投资协议的签署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涉及上述投资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甘眉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
2、公司于康定政府签订的《康定县甲基卡锂辉石矿技改扩能项目投资协议》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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